案例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案例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 鉴鉴 证证 报报 告告 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20142014 年年* *月月****日日 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所税鉴字【2014】**号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小区 1#、2#、3#、4#、 6#、7#楼”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 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 相关政策规定,并参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凭 证、账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 的鉴证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查看现 场。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 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出具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 经审核,贵单位“********区 1#、2#、3#、4#、6#、7#楼”项 目: 土地增值税相关数据 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 1、货币收入 其 2、实物收入 中 3、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总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四项 成本其 中4、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成本 5、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6、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额 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免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项目竣工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 分) 37,893, 25,041, 12,852, 31,638, 4,373, 18,256, 172, 2,280, 1,995, 4,560, 1,060, 608, 452, 特此报告 附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表》 2、《土地增值税缴款情况汇总表》 3、《普通标准住宅转让收入鉴证表》、《非普通标准住宅和非 住宅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 4、《扣除项目汇总表》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 6、《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 7、《前期工程费鉴证表》 8、《建筑安装工程费鉴证表》 9、《基础设施费鉴证表》 10、《开发间接费用鉴证表》 11、《四项成本统计表》 12、《公共配套设施费鉴证表》 13、《利息支出鉴证表》 1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鉴证表》 中介机构负责人: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介机构名称:中国注册税务师: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2014 年月日 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说明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小区 1#、2#、3#、4#、 6#、7#楼”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说明 如下: 一、整体基本情况:一、整体基本情况: 项目简介: (1)项目座落地:**市**县****** (2)本次清算项目总建筑面积:12,平方米,包括普通标准住宅项 目 10,平方米,公建、车库等非住宅项目 2,平方米。 (3)本次清算项目批准总销售面积:12,平方米,测绘可售建筑面积 12,平方米,实际可售建筑面积 12,平方米。包括普通标准住宅项目 10,平方米,公建、车库等非住宅项目 2,平方米。 (4)本次清算项目已售建筑面积:12,平方米,其中包括普通标准 住宅项目已售 10,平方米,公建、车库等非住宅项目已售2,平方米。 未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普通标准住宅项目未售平方米。 (5)项目装饰装修情况:无 (6)竣工验收情况:1#楼、2#楼项目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通过长 海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分别取得编号为2010-07 号、2010-08 号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楼、4#楼、6# 楼、7#楼项目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通过长海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分 别取得编号为 2011-07 号、2011-08 号、2011-09 号、2011-10 号的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立项批复文件:**发改备[2009]3 号、**发改备[2010]10 号 (8)项目开工日期:2009 年 3 月 (9)项目竣工日期:1#、2#楼 2009 年 11 月竣工,3#、4#、6#、 7#楼 2011 年 1 月竣工。 (10)第一笔销售日期:2009 年 5 月 1 日 (11)五证情况: 1、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件号:** 5、《销售许可证》证件号:**房预许第 2009002 号(1#2#)、 长房预许第 2010004 号(3#4#)、**房预许第 2010011 号(6#7#) 二、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说明(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二、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说明(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 入):入): (1)普通住宅: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普通住宅的可售面积 10, 平方米,已售 10,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28,613,元。包括货币收入 19,327,,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9,285,; (2)公建、车库、写字间等为住宅项目: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可售面积 2,平方米,已售 2,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9,280,元。包 括货币收入 5,713,,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566,元。 三、扣除项目有关情况说明:三、扣除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小区 1#、2#、3#、4#、6#、7#楼项目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31,638,元,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373,元;房地产 开发成本 18,428,元;房地产开发费用 2,280,元;与房地产转让有关 的税金 1,995,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4,560,元,具体如 下: ㈠普通标准住宅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3,590,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 15,055,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864,元; 4、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 1,505,元;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729,元。 ㈡公建、车库、写字间等其他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783,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372,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15,元; 4、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 490,元;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831,元。 四、纳税情况详细计算过程四、纳税情况详细计算过程 ㈠普通标准住宅 ⑴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28,613,元; ⑵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25,745,元; ⑶增值额=⑴-⑵=2,867,元。 ⑷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⑶/⑵=%;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 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的20%,予以免税。故此次清 算项目中普通标准住宅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零。 ㈡公建、车库、写字间等其他项目 ⑴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9,280,元; ⑵扣除项目金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