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管理方: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 分包管理方:南通达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 照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标准,江苏省的地方相关法规《江苏省施工 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 ,以及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文件,以及项目部的《安全生 产管理奖罚措施》等。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为使 工程顺利施工, 就工程施工生产中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经双方相关人员讨 论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1.总包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分包方必须按规定配备一名取得安全员专业上岗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配合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3.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江苏省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任何因 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 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 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经济损失的均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 ,并在 总包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现场出入证》 (分包方承担成本费) ,严禁使 用童工和未成人。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 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 责承担; 5.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 其他的关于分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包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 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组织施工前,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出具 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资格认可证》 ,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 符的工程,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第二条第二条 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制 一、总包方的职责 1.总包方负责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施工管理, 建立各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保 证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 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总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 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总包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总包方有监督权,监督分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4.总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方 文明施工责任区; 5.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重大隐患、 严重违章,总包方对其有罚款权和停工权; 6.总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 统一协调对 外关系; 7.总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 扰。 二、分包方的职责 1.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的管理, 按要求建立分包完善的安全管理机 构,自觉遵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履行 以下职责: 2.1 执行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1)分包方项目经理(队长) 、主管生产的经理(副队长)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 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核合格,必须取建委颁发 的安全上岗合格证书; 2)分包方技术人员、工长、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包括一般施工管理人员在内) ,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3)分包方新工人入厂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 岗证》 ,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执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 业; 5)分包队伍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 进入工地时必须持原证到总包方备案 登记。并上交相关人员的复印件。 2.2 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总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 在总包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 措施和方案,以上各措施(或方案)报总包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 须重新报总包方,否则方案无效; 2)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 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2.3 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 相关的各项规范规定;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 2)分包方负责施工区内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接受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各种检查和奖罚; 3)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 并设立专职安全人 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施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4)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 确保无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5)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单, 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 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完成达到合格; 6)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 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 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第三条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保护 1.总包方必须为工程项目制定明确可行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综合管理部门; 3.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 用品, 分包方为其施工人员配备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经过有关单位认检产 品,并且向总包安全部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4.分包方负责预防和治理自身施工队伍的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 确保施工人 员的安全施工; 第四条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 1.总包方和分包方负责各自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负责; 2.总包方、 分包方必须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负责实施各自队伍的转场安全教 育; 3.分包单位人员需要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给总包方。 工人变换工种,必 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4.在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时, 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 人员对各自部门(单位)的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分包方必须执行班前讲话活动。 第五条第五条 特种作业管理特种作业管理 1.总包方和分包方负责各自队伍特种作业者的管理, 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建 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中“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标准”执行; 2.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 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 ,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 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六条第六条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1.分包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劳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人 身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2.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 要立即逐级上 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同时,积极组 织抢救工作, 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 施,要做出记录和拍照。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 的调查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