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重要理论资源
正确认识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重要正确认识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重要 理论资源理论资源 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在其经典着作中,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 方法,对爱情、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问题 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观点。 一、爱情的本质及道德基础 在爱情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 和列宁的观点是一致的。马克思对爱情本质 问题的认识,是其整个爱情婚姻家庭道德观 的逻辑起点。马克思在其早期着作《1844 年 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开始从人的社会性 本质来探索和理解两性关系的本质。他认为, 两性关系是“人对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 必然的关系”,“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 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行为,或者,人 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的 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 成为自然。这种关系还表明,人具有的需要 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需要,也就是说,别 人作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了需要, 他作为个人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同时又是 社会存在物”[1]296 -297。他进一步指出: “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 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 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 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 能。”[1]271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爱情虽然具 有自然的基础,但其本质是社会性的。基于 这一认识,一方面,马克思反对中世纪以来 基督神学宣扬肉体罪恶的禁欲主义观点,强 调爱情的感性特点;另一方面,他同样反对 将爱情等同于纯粹生理的、本能的性欲,强 调爱情中的道德与理性因素,认为性的诱惑 和冲动应当受人的道德和理性意志的支配。 恩格斯将爱情归结为“人们彼此间以 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234。他考察了人 类社会家庭形式随生产方式变化而发生的 改变,并从现代性爱的平等互爱前提、双方 结合的理想以及性交关系的评价 3 个方面, 深刻揭示了爱情的道德内涵。“第一,性爱 是以所爱者的对应的爱为前提的,从这方面 说,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在古代 的厄洛斯时代,决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 的。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 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 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 幸; 为了能彼此结合, 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 直至拿生命作孤注一掷,而这种事情在古代 充其量只是在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最后, 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 标准,人们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 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和对应的爱而 发生的?”75 列宁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爱情本质 问题的基本思想为基础,批判资产阶级的恋 爱观,并提出无产阶级恋爱观的道德要求。 他抨击了十月革命后苏联流行的“杯水主 义”理论(注:这种“杯水主义”理论认为, 性的接近应该成为像喝一杯水那样简单平 常的事。)的“非马克思主义”和“反社会” 性质,认为,“在性生活上,不仅应该考虑 到单纯的生理上的要求,而且也应考虑到文 化上的特征,看它们究竟是高等的还是低等 的”69。他还论述了恋爱中的道德要求,并 强调,“恋爱牵涉到两个人的生活,并且会 产生第三个生命,一个新的生命。这一情况 使恋爱具有社会关系,并产生对社会的责 任”69-70。这种“社会关系”和“社会责 任”,正是恋爱中所包含的道德关系和道德 责任。 二、婚姻家庭道德的历史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婚姻家庭领域中 的道德是历史地产生、发展并发挥作用的。 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有3 种 不同的婚姻形式,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专 偶制。在群婚制和对偶制的条件下,现代的 爱情不可能产生,更不可能成为婚姻的基础, 因此,“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 爱的”,“在整个古代,婚姻都是由父母为 当事人缔结的,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 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 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 姻的附加物”74-75。正是在这一意义上, 恩格斯肯定专偶制婚姻家庭的产生是人类 婚姻家庭史上的道德进步,因为它“第一次 造成了一种可能性”,即在它的基础上发展 起来的“整个过去的世界所不知道的现代 的个人性爱”67。 但是,恩格斯强调,专偶制尽管为现代 的性爱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但在阶级社会, 这种可能性却不可能变成现实。在私有制为 基础的社会中,尽管人们意识到“当事人双 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而成为婚 姻基础”,但事实上,男女的结合仍然是以 政治、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婚姻往往演变为 一种交易。正因为如此,恩格斯一针见血地 指出,“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 实质却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 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 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 产来规定价格”77。因此,无论是封建制度 下对婚姻自主的公开否定,还是资产阶级所 标榜的“婚姻自由”,其实质都是私有制条 件下剥削阶级道德在婚姻家庭关系上的反 映。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人类发展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