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建筑工程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 (及以上)铁路交通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 责任事故。确保达到浙江省标准化样板工地标准。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 及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和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 行施工作业。不违章作业,消除一切事故。 1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的施工进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管,安全员为具体负责,分项 施工员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 1.1 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指导、管理责任。必须 认真执行 《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和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 1.2 教育职工不违章作业,遵守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各级施工负责人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1.4 将工程(单位)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轨道并 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项目书记 安全科施工科质量科材设科劳资科综合办 木工班泥工班砼班钢筋班架子班电工班电焊班 2 2.安全防护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2.1 严格执行班前安全制度, 认真执行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 针对作业条件、 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准确地、有针对地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和被交 底人的签字手续。 2.2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 场作业。 2.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 ,正确使用 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 2.4 高处作业,严禁向上或往下抛掷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2.5 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 60~70 度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中间要用牢固的绳索连 接,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在同一梯上作业。 2.6 在 2m 以上(含 2m)高处作业,必须搭设防护严密的操作平台,否则, 必须使用安全带。 2.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2.8 进行吊装作业时,应设专职起重指挥,起重扒杆和吊装物件下,严禁站 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区域。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和警示牌。 2.9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牌。 2.10 对施工现场和设备、容器等安装现场的“四口” ,做好防护工作,防止 人员坠落伤亡。 3 3.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管理 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并设置安全型配电箱。 3.2 各种电动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 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 3.3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触(漏)电保护器。 3.4 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在沟、槽、坑、洞及危险设红灯 示警,以防止人员伤亡。 3.5 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 3.6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管道内的照明电源, 必须使用 36V 以下 (含 36V) 的安全电压。 4 4.动火管理.动火管理 4.1 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动区内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 4.2 在易燃、易爆的楼房、管道、设备和禁火区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必须按 甲方的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 ,同时,由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气体分析合格 下同意并派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后,方准动火。否则,禁止动火作业。 4.3 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证”填写内容 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动火证”内容有不完整的方面,必须及时 向“动火”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 4.4 在危险场所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六级以上 (含六级)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5 对动火点的易燃物品,在动火(焊割)前应清理干净。 4.6 对沾有易燃、可燃的材料、设备,动火(焊割)前应冲洗干净。 4.7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 “动火” 所规定的时间进行, 不准延长作业时间, 延长作业时间必须另办手续。 4.8“动火证”要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转让或转移动火地点。 4.9 动火地点应有灭火器材、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并检查确认 后,方可离开现场。 5 5.冬、雨季施工管理制度.冬、雨季施工管理制度 5.1 遇有雨、雪、霜、冻天气,作业前应将水、雪、霜、冻、冰及时清理干 净,同时采取防滑措施。 5.2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禁止吊装作业和高处作业。 5.3 施工现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内,严禁烤火或使用电炉,防 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4 雨天作业,与现场焊接要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 1、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1.1、塔吊 ①工作前检查转动的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安全装置,如有 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 ②严格按额定起重量起吊,不得超载,也不准吊运人员,拔除地下埋物。 ③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 ④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变化运转方向应先转 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⑤当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 钩距臂端顶部不得小于 1 米。 ⑥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平移时应高出超越障碍物 0.5m 以上。 ⑦当吊机出现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停车, 将重物放下, 切断电源, 找出原因, 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 ⑧工作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重物挂在空中。 ⑨大雨、大雾或 6 级以上大风天气,塔吊应停止运行。 ⑩塔吊服务范围内的临设均需搭设双层防护棚。 1.2、施工井架 ①地基应浇筑砼基础,承载能力大于 150KN/m2。 ②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 ③导轨架安装的不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最低附壁点高度附 壁点间距,顶端自由高度不得超过产品的规定。 ④夜间施工时, 必须在电梯全行程上设置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层站编号标志 灯具。 ⑤使用前,对井架的安全装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其安全、灵敏、有 效。 ⑥井架内荷载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 ⑦施工井架未切断电源以前,严禁操作人员离开岗位。 ⑧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排除故障。 ⑨大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运行,并降至底层,切断电 源。 1. 3、挖掘机 ①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应距工作面边缘至少保持 l—1.5 米距离。 ②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或用单边斗齿口硬啃。 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行走、回转等动作。 ④回转制动应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