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招标文件
建筑材料招标文件建筑材料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内 容 招标人 工程名称 供货及安装地点 建设规模 产品质量标准 承包方式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 供货时间 说明与要求 项目 工程 102243.34 平方米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包工包料 专业分包 邀请招标 建筑工程图纸内所有材料 2012 年 3 月起 自筹资金(已落实)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时间: 2011 年 7 月 12 日~2011 年 7 月 13 日 地点:招投标部 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施工现场踏勘 14 踏勘现场与答疑文件递交时间、答疑文件递交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三日内 地点提出 答疑文件递交地点: 10资金来源 1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2资格审查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13 15工程报价方式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份数 固定总价方式 含运费、税金 从投标截止之日后 90 日历天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同一包装袋 内。 时间: 2011 年 7 月 7 日 8:30—9:00 时 地点: 时间: 2011 年 7 月 7 日 上午 9:00 地点: 综合评定 100 分制 19投标文件提交 20开 标 21评标办法及标准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 1.1 合格的投标人的范围: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经销商均可参加投 标。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方编制。 2.2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 文件,视为废标。 2.3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投标方可在领取完招标文件 1 天内以书面或电话询问方式向招标方提 出。 3.2 招标方视澄清问题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组成: 4.1 投标书 4.2 投标材料、单位、价格表、样品。 5、投标文件说明: 5.1 按投标文件构成中各文件的标明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内。 5.2 投标书应字迹清晰数字准确,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5.3 如不按要求投标,有可能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报价: 6.1 报价为本次招标清单中所有物资的真实报价。 6.2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依据。 6.3 投标价格为至交货地点含运输费、安装费在内的含税价格。 6.4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我方指定生产厂家产品进行报价。 6.5 所有投标价均为人民币价格。 7、投标文件签署及形式: 7.1 组成投标文件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7.2 投标方必须填写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 7.3 投标文件中因质量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截止日期: 8.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我方要求的形式进行投标。 8.2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发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丢失,遗漏不负任何责任。 8.3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所发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 投标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开标前送达招标方, 招标方可以接受。 9.2 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9.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方。但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书。 10、开标: 10.1 招标方按招标文件或投标规定的时间,组织相关评委进行开标。 11、初审、澄清: 11.1 招标方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视为废标。 11.2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制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 的任何外来证明。 11.3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明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投 标方应指派专人对澄清问题做出书面答复。 11.4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2、评标: 12.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建,其成员由招标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 其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12.2 中标条件: 12.2.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2.2 评标价最低或合理,但低于成本除外。价格最低不作为中标的决定 条件。 12.2.3 有执行合同或协议能力。 13、中标: 13.1 在投标评标后,招标方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讯形式向中标方发出通 知。 13.2 我公司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定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以下条款为附属条款。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本次招标活动。 3.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材料的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适用法律 订立经济合同或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5.包装和运输 5.1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卖方应承担由 于包装不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5.2 卖方负责全部运输费用。 6.货款支付 6.1 除双方约定外,物资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付清。 6.2 合同或协议价格必须与中标价格一致,同时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7.技术资料 每件材料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规格型号等。 8.质量保证 8.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规格、质量。 8.2 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卖方对由于制造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 责。 9.检验与验收 9.1 卖方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 验。 9.2 货物一律在买方仓库由买方验收。对需要检定的各类材料以买方检定部 门检定合格为准。 9.3 上述检验与验收,不能代替质保期内的货物性能和质量考核。 第三部分 产品要求条款 (一)、项目名称:建筑材料; 联系人:电话传真 (二)、技术要求: 1、材料必须注明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所有材料均为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 产品。 2、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单位材料只有一家进行投标,价格不做为中标依据,可进行协商价 格,如不能达成协议,视为废标。 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填写,单价,合计 ,产地 到货时间,合计总价,联系 人,公司名称,电话。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填写) 1、投标函: 投标单位: 我方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 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投标。为此: 1.1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2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1.3 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供货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1.4 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1.5 投标材料的报价见投标材料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投标材料报价清单(建筑材料 2012-00-00) 序 号 1 2 3 4 材料名称 规格型 号 单数无税价格 (单价/合税生产 厂 位量元)计率家 税金额合计 含税金额合 计 严 重 声 明 各供应商: 近期,我公司在招标采购中发现有个别供应商为了中标,恶意压低价格,而 降低所供物资的产品质量,提供了假冒伪劣物资,致使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