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款条款
谢谢欣赏 附件 1 xxxx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C C 款)条款款)条款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 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指依法向建设工程招标人投标、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投标人。 第三条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指依法向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进行建设工程招标、 确定 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建设工程招标人。 第四条第四条 投保人不得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设定担保。投保人不得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或设定担保。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第五条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责任包含三个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以 及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选择全部投保或部分投保,保险责任应当在保单或批单中载明: (一)投标保证 (二)履约保证 (三)支付保证 第六条第六条 投标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 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向被保险人招标建设工程投标的过程中,因下列情形之一: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违反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撤销投标文 件; (二)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三)投保人弄虚作假行为; (四)中标后未按《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在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第七条 履约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 情形之一: (一)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二)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三)投保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的; (四)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有关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被保 险人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 场的; (五)因投保人原因未能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约定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六)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人员管理义务的规定的; (七)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的; (八) 投保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者无正当理由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主要义务的; (九) 投保人未能按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履行其他有关履约实质性主要义务的;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 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 约定,在履约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第八条 支付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 情形之一: (一)投保人未及时支付供应商或分包人材料款、工程款、劳务款等费用; (二)未及时支付职工工资,此处职工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投保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除外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导致上述供应商、 分包人或者职工根据相关法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书和其 他有关法律文书(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要求被保险人直接予以支付时, 被保险人可向保险 人提出索赔, 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在支付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内对被保 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第九条第九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 效、被撤销、被解除的;效、被撤销、被解除的; (二)被保险人明知或应该知道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二)被保险人明知或应该知道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三)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 段串通投标、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段串通投标、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四)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恶意串通违反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恶意串通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的约定, 损害保险人利益的;损害保险人利益的; (五)被保险人未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规定义务的;(五)被保险人未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规定义务的; (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招标文(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招标文 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确认的。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确认的。 第十条第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 击;击; (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四)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四)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五)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被保险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应该承担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产生纠纷所(二)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产生纠纷所 致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致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