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精选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 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 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 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 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 。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 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 ,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 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 /承包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总价) 、 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 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 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 。 (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 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 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 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 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合同条件合同条件 一、一、词语定义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 定义, 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 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 主要包含以下 内容: (1) 发出开工通知; (2)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 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 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 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 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 组织竣工验收; (8) 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 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 主要包含以下 内容: (1) 及时进场施工;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2) 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 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 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 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7) 对已完工程进行维护和保修; (8) 对承包人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9) 为他人提供方便,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 (10) 完工清场与撤离;等等。 特别注意对于涉及到费用的条款,要对相关费用的负责人做出明确的约定, 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未做好安全防护、 环境保护等工作造成的各类损害赔偿 应有承包人负责。 三、工程进度三、工程进度 1、开工和完工:明确“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 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 ,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 据,如加上“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的条款,以避免双方因延期开工问题产 生纠纷。另外,还需特别注意合同中有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 这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 提出顺延工期的要求。对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开工的责任也要做出明确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对乙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以及施工进度计划 的管理要求(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分项)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 划等) 。 3、暂停施工:甲方、乙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和处理。 4、工期延误:分“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和“发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两种情 况。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应当顺延工期的具体情况、不予顺延工期的具体情况,把 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以控制延误工期的风险。为规避发包人面临的工期 延误风险,可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当地台风、大雨、暴雨、高 温等因素,工程竣工移交时间锁定为 XX 年 X 月 X 日。在施工中不论何种原因 使前段工期拖后, 承包人必须在后续施工中采取积极赶工措施将拖后的工期赶上” 。 5、具体的违约赔偿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得的处 罚(需约定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限额)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发 包人所承担的责任(给予承包人工期补偿、窝工补偿等,应尽量减轻发包人的责 任) 。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6、工期提前:分“承包人提前工期”和“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两种情况。承包 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工程提前竣工是否应得到奖励, 发包人要看提前竣工的工程 或区段是否能让其得到提前使用的收益来决定,在合同中不应明确具体数额。发 包人要求提前工期时, 双方可约定另行签订协议来约定赶工时间及赶工措施费等 问题。 四、质量与检验四、质量与检验 1、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权力和责任。 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检查不合格的处理;检查合格的处理。 3、隐蔽工程:检验和中间验收的程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合格和不合格的 处理。 4、质量缺陷的处理办法及责任方须承担的责任。 5、质量保修:明确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期限及责任,一般以签订《质量保 证书》来约定,质量保证书内容应该明确,避免责任不清,特别是保修责任、保 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金返还方式和期限等要约定明确。 6、产生质量争议的解决办法。 五、合同价款五、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 /承包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 ; (2)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 ; (3)成本加酬金合同。 2、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 (包括责任、风险等) ,以避免承包人后期因合同未明确而提出额外增加费用或 索赔。 3、固定价格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对发包人有利,易于结算。但采 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可 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对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