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保险承保实务
种植业保险承保实务种植业保险承保实务 ( (一一) )投保清单填写规范投保清单填写规范 1 1.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集 体投保的种植险业务,需详细记录投保农民的信息及投保标 的信息,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2 2.投保清单必须填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农户)(农户)名称名称、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投保标的面积投保标的面积等内容。 3 3.投保清单应由每个被保险人(农户)签字确认,并由投保清单应由每个被保险人(农户)签字确认,并由 村委会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村委会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如由他人代签字的, 应告知本人, 并注明“***(代) ” ,不得由他人模仿被组织农民签字。 ( (二二) )承保信息公示承保信息公示 为实现承保信息公开,保障被保险人知情权,要求将承 保情况予以公示。 1 1.公示形式:公示形式:采取张贴公示材料方式进行承保信息公 开。 2.2.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所在村 (组) 、标的种类、投保数量、各级财政补贴金额等《分户 标的投保清单》中的有关信息,并明确列示意见反馈方式。 3.3.公示地点:公示地点:选择张贴公示材料时,公示地点应选择村 (组)中较为明显的区域,如:村委会公告栏、宣传栏、村 民集中使用的道路两旁显著位置(如:路口、村口)等。 4.4.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天。公示 期间,若接到对公示内容的反馈意见,应及时进行核实后确 定是否需要修改投保信息。 5.5.公示资料留存:公示资料留存:公示情况通过拍照方式进行留存,留 存资料应与承保资料一并进行归档。 (三)承保工作时间安排(三)承保工作时间安排 为确保 2014 年度种植业保险工作的胜利完成,投保清投保清 单电子版单电子版请各乡镇在 6 6 月月 2020 日日前汇总报送到县农业局;有 农户签字的纸质投保清单纸质投保清单请各乡镇在 7 7 月底月底前汇总报送到县 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