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标准规范
第三章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标准规范 第一节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监理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第二节GB 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三节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节SH 3521-1999《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第一节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监理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一、国家标准 (1)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化工石油工程行业标准二、化工石油工程行业标准 (1)SH3521-1999? 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CBJ131-90?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SY4031-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4)SY4032-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则 第二节GB 50093-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由国家标准 GBJ 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修订而成。本规 范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取源部件的安装、仪表设备的安装、仪表线路的安装、仪表管 道的安装、脱脂、电气防爆和接地、防护、仪表试验以及工程验收等十二章。 新规范名称中将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修改为自动化仪表工程,扩大了适用范围。新编写了术 语、施工准备两章和机械量检测仪表、其他检测仪表、控制仪表和综合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 统的试验等四节。对原规范的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 一、总则一、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 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气象等仪表安装工程。 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计 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二、取源部件的安装二、取源部件的安装 取源部件安装的一般规定如下: 1.取源部件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的同时安装。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管道预制、安装的同 时安装。 3.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 试验前进行。 4.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5.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 应预留安装孔。 6.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7.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8.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三、仪表设备的安装三、仪表设备的安装 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就地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当设计文件无具体明确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光线充足,操作和维护方便; (2)仪表的中心距操作地面的高度宜为l.2~1.5m; (3)显示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示值的位置; (4)仪表不应安装在有振动、潮湿、易受机械损伤、有强电磁场干扰、高温、温度变化剧烈 和有腐蚀性气体的位置; (5)检测元件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输入变量的位置。 2)在设备和管道上安装的仪表应按设计文件确定的位置安装。 3)仪表安装前应按设计数据核对其位号、型号、规格、材质和附件。随包装附带的技术文 件、非安装附件和备件应妥善保存。 4)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震动仪表。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仪表与设备、管道或构件的 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 5)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脱脂的仪表,应经脱脂检查合格后安装。 6)直接安装在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管道同时安装时, 在管道吹扫前应将仪表拆下。 7)直接安装在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在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或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 8)仪表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应朝上,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封 闭接线盒盖及引入口。 9)对仪表和仪表电源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 施。 10)仪表设备的产品铭牌和仪表位号标志应齐全、牢固、清晰。 2 2.仪表盘、柜、箱.仪表盘、柜、箱 仪表盘、柜、台、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损伤。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 用气焊方法。 3 3.流量检测仪表.流量检测仪表 1)节流件必须在管道吹洗后安装。 2)节流件的安装方向,必须使流体从节流件的上游端面流向节流件的下游端面。孔板的锐边 或喷嘴的曲面侧应迎着被测流体的流向。 3)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正负压室与测量管道的连接必须正确,引压管倾斜方向和坡度以及隔 离器、冷凝器、沉降器、集气器的安装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四、仪表线路的安装四、仪表线路的安装 仪表线路安装的一般规定如下: 1)仪表电气线路的敷设,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 l 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GB 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 及 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电缆电线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 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100 V 以下的线路采用直流250 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5 MΩ;当设计文件有特 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3)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光纤导通检查; (2)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4)线路应按最短路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敷设线路时,应使线路不 受损伤。 5)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物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 位置,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或屏蔽措施。 6)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和妨碍设备、管道检修的位置,应避开运输、人行通道和吊装 孔。 7)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线路附近有火源时,应采取防火措 施。 8)线路不宜敷设在高温设备和管道的上方,也不宜敷设在具有腐蚀性液体的设备和管道的下 方。 9)线路与绝热的设备和管道绝热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设备和管道表面之间的 距离应大于 l50mm。 10)线路从室外进入室内时,应有防水和封堵措施。 11)线路进入室外的盘、柜、箱时,宜从底部进入,并应有防水密封措施。 12)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余度。 13)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接线箱或拉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 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应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和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 头。 14)线路敷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