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刑法学重点
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作用。 法益:指法律保护的机能。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侵害的机能。 行为规制机能:使对犯罪行为的规范评价得以明确,从而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制约的机能。 自由保障机能:刑法具有通过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保障行为人不受国家滥用权利的侵害,进而保障国民的个人由及其他利益的机能。 刑法学:狭义指刑法解释学。广义包括刑法哲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与犯罪对策学。 刑法哲学:指对犯罪与刑法的意义进行哲学探讨的学说。 刑法史学:指对刑法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研究的学说。 比较刑法学:对各国刑法进行对比说明的学说。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尊重人权主义和民主主义。 法益保护原则:刑法的任务或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应当被限定为法益的加害行为,单纯违反伦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犯罪论处。 限时法: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实施的法律,属于一种特别法。 国内犯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 确信犯:有许多出于利他的,进步的动机,所以对犯罪人需要进行特别的处理。 人格行为论:行为是行为者人格的主体的实现。 构成要件理论:指关于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有责的行为理论 倾向犯:行为人必须表现出行为人的特定内心倾向的犯罪,只有当这种倾向被发现时,才能认为其行为具有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表现犯:行为表现出行为人内心的,精神的经过或状态的犯罪。 法令行为:直接根据成文法律,法令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力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 义务冲突: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容的法律上的义务,为了履行其中的某种义务。而不得已履行其他义务的情况。 责任: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对行为人的非难 主观的责任:当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或过失,违法性的意识以及期待的可能性时,才能对行为人进行非难。 亲手犯:必须由正犯自己直接实行的犯罪 具体的危险犯:以发生危险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 个人的责任:只能对行为人自己实施的个人行为进行非难。 原因自由行为:指故意或过失使自己处于无责任能力的状态,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 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的不一致,是属于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 抽象的事实错误: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构成要件。 违法性的意识:认识到自己行为是违法的。 期待的可能性:指根据具体的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违法行为。 期待的可能性标准说:以什么标准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的期待可能。 法益保护机能的具体体现(1)通过对抽象地侵害一定法益的行为设定的刑法,防止一般国民侵害法益(2)通过对现实已经发生的犯罪科处刑法,防止犯罪人重新侵害法益。 旧派与新派的基本对立(1)旧派与新派存在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的对立(2)犯罪观与刑法观的独立源自于国家观,世界观的对立(3)旧派与新派在犯罪领域彰显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4)在构成要件领域,难以使用公认的概念表述旧派与新派的对立(5)在违法领域,旧派与新派基本不存在对立(6)在责任领域,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成为旧派与新派的基本对立点(7)旧派与新派在刑法论方面表现为报应刑与目的刑的对立 法益保护与伦理维持(1)法认为违法性是指法益的侵害或危险论认为违法性是犯法规范,并不具有实质意义。(2)法主张结果无价值,为保护个人的生活利益而存在,而不是为了伦理道德教育才制定的,因此只有对法益产生侵害或危险时,发才开始干涉。伦主张行为无价值,即危害行为,主观恶意是违法性的主要根据。 限时法理论: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实施期限时,肯定属于限时法,没有明文规定实施期限,但事实上该法律只能在一定期限实施时,是否属于限时法,存在争议,对于在限时法的规定的时期内实施的行为,在期限届满后才发现时一般按限时法处理。 犯罪的本质:权利侵害说认为犯罪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国家也具有人格,也享有权利,对国家的犯罪也是对权利的侵害。义务违反说认为犯罪是对国家,社会共同体的危害,所以即使没有侵害各个法益,但违反了对社会共同体所负有的义务,人伦的义务的行为,即是犯罪。折中说认为犯罪的本质就是包含了侵害,威胁样态的法益侵害,威胁,同时也是一定刑法的义务违反。 自然犯与法定犯:违反伦理道德,即使没有法律规定也属犯罪的行为是自然犯。没有违反伦理道德,只是由于法律规定才成为犯罪的行为是法定犯。确信犯是指基于道德的,宗教的或者政治的确信而实施的犯罪。 构成要件的机能:a自由保障机能b犯罪个别化机能c违法性推断机能d故意规制机能e刑法理论的机能f诉讼法的机能 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a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b利用他人不属于行为的身体活动c利用对被利用者者的强制,使之实施一定的犯罪活动d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e利用他人的适法行为f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结果犯与行为犯:结果指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一定间隔的犯罪。 犯罪分为即成犯,继续犯与状态犯。继指随着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犯罪便既遂,但其后侵害状态仍然在持续的犯罪。目的犯以特定的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表现:只要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可以实现目的,实施符合构成要见的行为,还需行为人或第三人实施其他行为才能实现的目的。 行为无价值论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本身的样态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结果无价值论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 客观的违法性将法律理解为客观的评价规范,不管行为人的主观能力如何,只要客观上违反法律,就具有违法性。主管的违法性将法规范理解为对行为人的命令规范,因此规范的人必须能够理解规范内容的人。 故意的认识对象包括:a实行行为与构成要中的结果b实行行为与构成要中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c行为的主体,客体,状况d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故意的样态:a确定的故意与不确定b事前的故意与事后c侵害的故意与危险故意d未确定故意与附条件故 期待可能性标准说;a行为人的标准说,以行为时的具体状态下的行为×自身能力标准b平均人标准人说,责任判断虽然是一种个别的判断,必须以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但在判断标准上,以平均人为基础c国家标准说,主张以国家或者以国家秩序的具体要求为标准。 心理责任论认为责任的实体是行为人的心理关系,其心理关系不同,讲责任分为故意或过失,行为人在具有责任能力之外还具有故意过失,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规范责任论在法律规范的关系上把握责任,规是当今的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