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 岱山柘中建材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 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 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 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 选流程提出申请,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录用。 (一)总经理由股东任免。 (二)矿长、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三)各生产部门主管人员由矿长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 第四条 劳动合同 (一)签订合同:本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 并经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如经双方 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解除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视情况双 方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 或以一个月的薪金作为通知金, 赔偿金按国家相关 规定办理。 (四)离职手续:无论以何种形式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员工均需交清向公 司领取的办公用具,生产用具以及借阅的文件资料等,办理移交手续,经部 门主管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备案,以此作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依据。 2 第五条 试用期 (一) 本公司对新聘用的员工可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内签订试用 (劳 动)合同,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司人事部门根据 员工的表现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期限。 (二)试用期满,如公司和员工双方同意,即转为正式劳动合同。 第六条 试用人员被聘用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 在职员工应依据公司要求填报并呈交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发 生变动,员工应在一周内报告人事部门,并作重新填报或变更。 第三章 薪酬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周六、日例 行休息。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班次等安排,员 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超时加班的,给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的,报总经 理室批准后发放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员工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类补贴。一般情况下, 所有员工的薪金均从其所从事岗位的薪金级别的最低起始线开始计发。总经 理室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薪金。 第十二条 发薪日期:薪金每月发放一次,发薪日期为每月 18 日,如恰 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试用期员工首月的薪金按进入公司的日期至当月 18 日止的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三条 绩效考评及薪酬调整: 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效益和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评,公司可对员工的薪酬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 假期 第十四条 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法 定假日: (一) 元旦:1 天(元月一日) 3 (二) 春节:3 天(农历初一、二、三) (三) 劳动节:3 天(五月一、二、三日) (四) 国庆节:3 天(十月一、二、三日) 第十五条 其他假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员工申请病假须有医院的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 工因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部门主管请假,复 工当日补办病假手续。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事假: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经同意后生效。 事假超过 2 天的,须报部门经理批准,超过 5 天的,须报经矿长批准。员工 因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当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告知部门 主管或经理,征得同意后事假有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均在当 月按比例扣除薪金。 (三)婚假:试用期满后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结婚,可享有 三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有十天婚假。员工申请婚假,需提供结婚 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请假表,报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 (四)产假:员工分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示相关证明,可 享受 3 个月分娩假期,晚育的可享受 4 个月分娩假期(难产者,增加 0.5 个 月,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0.5 个月) 。符合晚育政策的员工 配偶分娩,员工本人可享受 3 天假期。 (五)节育假:员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出示医院证明,可享受国家规 定的假期及相关待遇。 (六)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配偶之父母丧亡时,可申请不 超过三天的有薪丧假。 (七)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执行公务致伤,经医院诊断,提供 证明,以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申请工伤假,假期和 相关待遇按国家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 (一)公司依法为已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已转入公司的员工缴 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对外地来沪务工人 员按规定交纳综合保险金。公司和员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各自承担 的部分。员工缴纳部分由财务部每月在员工薪金中代扣代缴。 (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 综合保险缴纳及支取的条件、范围、金额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个人所得税:员工应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由财务部每月在员工薪金中代扣代缴。 4 第十八条 车贴:根据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的实际情况,员工可享有交 通补贴,补贴标准及办法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 培训 第十九条 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 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 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 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 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20 小时,合格者方可上 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 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 案内。 第六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惯性迟到或早退的按情 况给予纪律处分。 员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 应在上午十时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 保密制度 (一)公司机密是公司的财产,主要包括: 1、公司策略方针、政策 2、购货合同 3、会计数据 4、工资奖金资料 5、合同文本、报价政策 6、公司规定作为机密资料管理的其他资料 (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三)公司档案由办公室保管,不得擅自复印或带出公司,如需借阅, 应办理借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