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问题需注意
即将要出台新的个人说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在新政策实行前, 我们必须 要了解以下事项: 1 1、、 汇算清缴的主体汇算清缴的主体 汇算清缴的主体是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没有综合所得这个概念的, 自然就不存在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 应当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啊,并且要办理汇算清缴。即 使是无住所的个人,如果构成居民也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2 2、综合所得的范围、综合所得的范围 综合所得的范围包括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 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是所有的个人所得都需要汇算清缴,只有四 项综合所得才需要汇算清缴。 3 3、什么是汇算清缴?、什么是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在一个年度内,要把他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 使用费收入自行汇总,来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然后用这 个年度的应纳税额减去他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 来确定它纳税年度应补 税或者退税的金额,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缴清税 款。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的汇算清缴申报,跟原来我们要做的12 万所得的申报相差很大。那个 12 万所得的申报,是一个所有的收入的 申报。而这个汇算清缴,只针对四项综合所得。 4 4、收入所属年度、收入所属年度 收入所属年度就是居民个人取得收入的这个时间。 一般来说,判定个人 的收入取得时间都是以实际取得收入为基准。 我们以实际取得综合所得 的时间来确定综合所得的所属的纳税年度。比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 2019 年,那么它就属于 2019 年度;实际取得收入是在 2020 年,那 么他就属于 2020 年度。 按照我们目前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纳税年度应当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我们在2020 年要做 2019 纳税年度个人综合 所得的汇算清缴,这个 2019 纳税年度涵盖的期间,就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的 12 月 31 日。 5 5、在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收入如何汇算清缴?、在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收入如何汇算清缴?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居民个人从两处以 上取得综合所得,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 万 元,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这里有几个限制条件: ① 按照我们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 条第一项的规定, 居民个人从 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②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好,就是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而且综合所得的年收入额相加减 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后的余额, 如果超过六万元, 就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6 6、、 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其他三项综合所得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其他三项综合所得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 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 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 万元,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请大家注意,这个时候不考虑工资薪金所得,取得了劳务报酬,稿酬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啊,把这三 项加起来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0000 元,应当办理汇 算清缴,我们刚才讲了第五和第六啊,之所以强调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 额超过 60000 元,我觉得是他都有交纳所得税的可能性,所以要求做 汇算清缴。 7 7、、 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预缴税款低于应纳税额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预缴税款低于应纳税额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居民个人纳税年度 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在纳税年度内一扣一缴的税款吧,比你最终的应纳税额少的。那你应当 补税,大家注意补税是必须的,所以应当办理或者汇算清缴,这个时候 不能豁免。 比如说,一个居民客人,取得综合所得时,他的支付人没有给他代扣代 缴,那么到了年底的时候,按照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的话,很有可能就会 出现应纳税额高于他, 这个时候呢, 他应当补税, 就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8 8、、 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税款多交、申请退税谁应该办理汇算清缴之税款多交、申请退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 居民个人纳税人申 请退税,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纳税人如果在年度末算出来,他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他 前面的预扣预缴的税额,那么他多交了。多交的话,大家注意,如果你 不要了,国家也不管你,个人可以放弃这个权利。如果你申请退税,就 必须办理汇算清缴。 这个退税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不放弃,要申请退税,就必须办理 汇算清缴,要放弃了,你又不符合其他的规定,那个就不需要办理汇算 清缴了。 9 9、、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四项所得对应的收入额的计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四项所得对应的收入额的计算 大家需注意,工资薪金所得这个收入额,是全部收入作为收入额,不做 任何的扣减。 但是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 的余额为收入额,这是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一个基本概念!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除了要扣除20%的费用 以外,大家还要注意这其中的稿酬所得,还有一个特殊性,就是稿酬所 得的收入额按 70%计算,就是说稿酬所得的收入额,除了减掉20%的 费用以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外, 这个收入额计算出来以后还要减按70% 计算作为最终的收入。 可见我们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 我们收入额的口径实际上是 跟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口径是完全一致的。 1010、、 汇算清缴期限汇算清缴期限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 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 月 1 日至六月 30 日内办理汇算 清缴,税法给了我们四个月的时间来办理个人的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① 如果是无住所的居民个人在法定的汇算清缴期限前离境的,那么要 求他在离境前就要办理汇算清缴。 ② 同时依据我们个人所得税法第13 条第五款的规定, 纳税人因移居境 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这里头也包含综 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③ 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在注销前,他是习惯性居住在中国,所以我们是 把它当成居民个人来看待的,那他在注销户籍前,要办理综合所得的汇 算清缴,也包括其他税种的税款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