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X 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做好我区大骨节病等地方 病防治和贫困地方病患者救治、救助、帮扶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 《X 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X -X 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背景 我区地方病主要有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其中:大骨节 病主要分布在 X 镇、X 镇、X 镇。全区 8 个镇,3 个街道办事处均属 于碘缺乏和克山病病区。 大骨节病等地方病严重危害患者的心理健康 和生活质量,严重者可致终身残疾。贫困地方病患者家庭,特别是贫 困大骨节病重症患者家庭已经成为健康扶贫和脱贫攻坚的“硬骨头”。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要将地方病防治和贫困患者救治、救助、 帮扶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各 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立足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 防治措施。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致力于改善病区生 产生活环境, 对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干预措施, 引导群众建立健康文 明的生活方式,控制增量。按照健康扶贫标准,集中力量对大骨节病 等地方病患者开展救治、 救助和帮扶, 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减少存量。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 X 年,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基 本消除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危害; 贫困地方病患者得到全面救治, 享受 到基本社会保障,贫困地方病患者家庭与全区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 会。 2、具体目标。 (1)患者救治。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X 年底,完成 80% 左右有手术指征的大骨节病患者手术治疗及100%大骨节病等患者 药物治疗任务,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X 年底, 全部患者得到医疗救治, 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随 访。 (2)患者救助。X 年底,实现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健康 扶贫政策、 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地方病患者及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与服务。 (3)饮水安全。X 年底,病区镇 90%以上村的改水工程保持良 好运行状态,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碘盐供应。X 年底,全区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防治底数 1.分病种摸清现症患者病情、残疾程度、治疗康复措施等情况, 建立患者信息档案,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精准救治、救助和 帮扶打好基础。(区卫计局、区残联负责) 2.摸清贫困患者及家庭享受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社会保障政策 和现有帮扶项目等情况,完善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 (区扶贫 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负责) 3.摸清病区改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建 立问题台账。(区水务局、区移民办、区经济发展局、区农业局、区 林业局、区卫计局负责) (二)做好患者救治 1.按照健康扶贫标准,集中力量对大骨节病、克山病、甲状腺肿 等地方病患者进行救治,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劳动能力,提高生活质 量。(区卫计局负责) 2.按照“统一管理、定点治疗、知情同意、合理施治”原则组织地 方病患者的救治。区人民医院为区级地方病救治定点医院。 (区卫计 局负责) 3.制订实施《X 区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实行“一病一 策”,对症治疗。对有手术指征的患者在自愿知情的前提下,实施手 术治疗; 对需居家采用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的患者, 由医疗机构纳入 慢病签约管理。(区卫计局负责) 4.完善医保政策, 将大骨节病患者关节置换手术治疗纳入大病救 治范围, 将大骨节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和住院报销范围。 将 大骨节病、 克山病等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区 人社局、区卫计局负责) (三)落实预防措施 1.保障安全饮水。 将病区改水任务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 程, 要加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 根据每年水质监测结果, 对氟、碘等地方病重要指标不达标的水源进行改造,确保水质达标。 (区水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负责) 2.推进移民搬迁和退耕还林 (草)。在大骨节病、克山病高发村, 对所处环境不适宜居住且自愿搬迁的贫困群众,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和生态宜居搬迁工程中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科学选择安置点, 防止新病例发生。加大地方病病区村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力度。 (区移 民办、区经济发展局、区扶贫局、区林业局负责) 3.强化少年儿童防控。 重点考虑和优先安排大骨节病等病区寄宿 制学校的规划建设和改(扩)建。对大骨节病病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 儿童, 按照当地教学条件和儿童家庭意愿, 尽量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学 习,供应非病区粮食和安全饮用水,使病区儿童脱离致病环境,减少 发病风险。(区教育局、区经济发展局、区食药局负责) 4.坚持科学补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 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 组织开展碘营养监测, 根据监 测结果提供多样化碘盐供群众选择。 开展科学补碘知识宣传, 加强碘 盐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确保我区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 碘盐食用率达到国家标准。(区盐务局、区卫计局负责) 5.加强宣传教育。将地方病等疾病防控知识纳入公益宣传,依托 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 扎实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 进社区、 进村入户, 提高群众保健意识, 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和国家健康素养项目, 对病区农村家庭重点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 能。(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卫计局负责) (四)实施综合帮扶 1.依规做好地方病患者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等工作, 将符合 残疾标准的地方病患者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 地方病患者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区残联、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负责)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地方病患者纳入最低生 活保障范围; 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地方病患者纳入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范围。(区民政局、区扶贫局、区卫计局负责) 3.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地方病患者家庭的帮扶力度, 综合运用产 业扶贫、就业扶贫、 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生态扶贫、 教育扶贫、 健康扶贫和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研究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区 扶贫局、区农业局、区移民办、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 卫计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好地方病防治主体责任, 要发挥好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 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各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地方病防治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财政 部门要落实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要 根据防治工作需求,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加大资金整合筹措力度,确 保地方病防治和贫困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三) 提高防治能力。 区卫计局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 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设备, 提高实验室检测 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地方病专业技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