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综合整改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市容市貌综合整改方案 为了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充分展示镇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组织对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乡景观品质,促进城乡景观和谐过渡,全面开启绿色小城市建设。 整治原则 以块为主,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使镇容镇貌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整治范围 路段、路段、国道段、社区、社区及各安置区。 整治内容任务 (一)综合整治 1、清理和拆除镇容镇貌各类违法建筑 (1)拆除从事仓储、物流、作坊、砂场、养殖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 (2)拆除各类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3)全面清理和改造镇容镇貌的通信基站及天线。 3、对镇容镇貌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清除各类垃圾,完善站厕、果皮筒等各类设施建设。 4、对镇容镇貌的公交、道路、管网、电力、路灯和消防等各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5、对各出入城口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二)长效机制建设措施 1、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对整治区域进行综合管理。根据以块为主和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镇容镇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环卫、绿化工作标准,加强环卫、市政、绿化、道路、管网、电信、电力、燃气、路灯、消防等方面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和执法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将城乡环境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范围,根据城乡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建立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境的日常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成立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小城办、办公室、环境治理办、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交警队、质监站、城管队、综治办、供电所、各村、社区。 各成员单位职责: 环境治理办: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指挥和调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协调工作; 办公室:负责做好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 小城办: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镇容镇貌违法建筑进行摸底,配合治理办做好各项工作。 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立项和可行性审批及招投标方式的行政许可,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报建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负责调取镇容镇貌沿线建筑物原有设计图或竣工图;负责做好竣工资料的存档。 派出所:负责打击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阻碍执法行为;负责保障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市、县补助建设资金和长效管理资金安排。 国土所: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区域违法建筑进行摸底;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并拿出处置意见。 交警队:负责做好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有关公交设施的建设、改造、迁移工作。 质监站:负责做好镇容镇貌“五小企业“的清理整治,吊销其卫生许可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 城管队: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前期筹各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协调、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对镇容镇貌违法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招牌的拆除工作;负责协调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有关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工作。 综治办: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维稳信访工作。 供电所:负责做好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有关电力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迁移工作,负责配合做违法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 各村、社区:全力配合镇政府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容市貌综合整改方案(二) 为了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充分展示镇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组织对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乡景观品质,促进城乡景观和谐过渡,全面开启绿色小城市建设。 整治原则 以块为主,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使镇容镇貌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整治范围 路段、路段、国道段、社区、社区及各安置区。 整治内容任务 (一)综合整治 1、清理和拆除镇容镇貌各类违法建筑 (1)拆除从事仓储、物流、作坊、砂场、养殖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 (2)拆除各类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3)全面清理和改造镇容镇貌的通信基站及天线。 3、对镇容镇貌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清除各类垃圾,完善站厕、果皮筒等各类设施建设。 4、对镇容镇貌的公交、道路、管网、电力、路灯和消防等各类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5、对各出入城口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二)长效机制建设措施 1、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对整治区域进行综合管理。根据以块为主和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制定镇容镇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环卫、绿化工作标准,加强环卫、市政、绿化、道路、管网、电信、电力、燃气、路灯、消防等方面的规划建设、日常维护和执法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将城乡环境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范围,根据城乡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建立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境的日常管理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成立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小城办、办公室、环境治理办、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交警队、质监站、城管队、综治办、供电所、各村、社区。 各成员单位职责: 环境治理办: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指挥和调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协调工作; 办公室:负责做好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 小城办: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镇容镇貌违法建筑进行摸底,配合治理办做好各项工作。 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立项和可行性审批及招投标方式的行政许可,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报建及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负责调取镇容镇貌沿线建筑物原有设计图或竣工图;负责做好竣工资料的存档。 派出所:负责打击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阻碍执法行为;负责保障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财政所:负责落实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市、县补助建设资金和长效管理资金安排。 国土所: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区域违法建筑进行摸底;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并拿出处置意见。 交警队:负责做好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有关公交设施的建设、改造、迁移工作。 质监站:负责做好镇容镇貌“五小企业“的清理整治,吊销其卫生许可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 城管队:负责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