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奖罚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 奖罚制度 【篇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 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对安全生 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 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把激励、 教育、 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 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对 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 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奖罚制度 负伤率在 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 行奖励;事故率在 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 1、5%0 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 30%进 行奖励。 目标考核综合分达 90 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 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 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 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 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提出重要建议被 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奖罚制度 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 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 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 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 10%的比例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 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 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 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 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 奖罚制度 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发生伤亡事故时, 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 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 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负伤率超 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处 罚;事故率超 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处 罚。事故费率超 1、5%0 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 30%进行处罚。 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 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同时实行安全生 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 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 不按规 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 奖罚制度 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 每次罚款 30 元,工班长每次 50 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 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 30 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 50 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 元,造成后果 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 100 元并停止作业。 7、 高空作业时, 必须佩戴安全带, 拴好安全绳, 违者罚款 30 元。 奖罚制度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 50 元,搭乘人员 30 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 款 100 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 元,造成后果的 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 30 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 100 元,罚施工单位 300 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 单位有关领导 100 元,罚施工单位 300 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 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 50 元,违章指挥者,罚款 100 元。 奖罚制度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 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 元,罚主管领导 100 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 100 元,罚施工单位 200 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 款 30 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 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 元,罚 搭乘人员 50 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 100 元。 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 者罚责任电工 50 元,非电工操作罚款 100 元。 奖罚制度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 30 元,罚施工单位 100 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 元。 24、 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 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 50 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 违者罚当事人 30 元, 罚指派人 100 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 30 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 其他固定式电气设 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 2m 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 违者罚责任人 50 元,罚违章指挥者 100 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 10 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奖罚制度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 违者按价格的 10 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 者罚当事人每件 30 元,施工单位 100 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 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 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 方,违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