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项目规划文本项目规划文本 1 1总则总则 1.11.1规划的目的规划的目的 为了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地生 产力,促进农地的集约利用和规模经营,增强农地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农 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土地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通过对项目区地块物理形态和产权 结构的调整及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在平面、空间和时间序列上建立合理的用地结 构和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产 的稳定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系统的协同发展,为全面安排、合理组织阿 克苏地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库木艾日克村一组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阿克苏 地区沙雅县的经济发展和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 划。 1.21.2规划任务规划任务 1、根据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整理潜力调查和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土地整 理目标和整理后土地利用方针。 2、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平整,对灌区的灌排系统进行合理科学的重新规 划,统一安排及重新布置项目区内的条田、机耕道路、防风林带,实现田成方,路 成网,树成行,全面改善农地生产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高标准基本 农田,使土地生产力提高 10%以上。 3、根据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现有的水利、道路设施及水资源情况,结合项 目区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及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项目区的灌溉方式,安排 农地整理区内田块、水利、道路和林带的布局,确定工程量。 4、全面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操作,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 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5、结合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现有土地权属状 况,依据当地农民对土地经营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出合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合 理调整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6、指定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7、土地整理总面积为 153.87ha(2302 亩),建设规模为 149.514 ha,不动 工面积 4.0ha(居民点)。农用地面积 149.514ha,其中耕地 130.4634ha,林地面 积 7.9275 ha,其它农业用地(含渠沟及农村道路所占面积)11.1231ha。通过土 地整理实现净增耕地 130.4634ha,新增耕地比例为 85%,整理后耕地面积占项目 区总面积的 85%。 8、通过规划,项目区重新布置灌排渠系及配套建筑物、道路、农田防护林带 等: 1)、灌溉渠系:布置支渠 2 条,总长 2.16km;布置斗渠 2 条,总长 2.768km;布置斗渠以下农渠(土质防渗)9 条,总长 5.04km。 2)、排水渠系:布置支排 1 条,总长 0.24km;布置斗排 2 条,总长 2.69km;布置农排 7 条,总长 3.81km。 3)、道路工程:布置农村支道 1 条,总长 1.267km;布置田间道路 2 条,总 长 2.355km;另外在所有农渠右侧农渠与农排之间各布置生产道路共 9 条,总长 5.21km。 4)、渠系配套建筑物:共 25 座。其中: (1)、支、斗节制分水闸 2 座; (2)、斗、农节制分水闸 9 座(其中一斗 5 座,二斗 4 座); (3)、道路与灌溉渠道交叉建筑物共计 10 座(其中支渠农桥 1 座,一斗农 桥 5 座,二斗农桥 4 座); (4)、道路与排水渠道交叉建筑物共计 4 座(全为二斗排涵洞 4 座)。 5)、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布置林带总长 15.86km,宽度为 5 m。 9、项目总投资 300.33 万元,亩均投资 1067.214 元/亩。 1.31.3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3.11.3.1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水土保持法》; 10、《环境评价法》; 1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 号;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 号); 13、新国土资发[2004]183 号; 14、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土地整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和标准; 15、《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程》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1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17、《沙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年); 18、《沙雅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 年); 19、《沙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20、沙雅县各部门相关基础资料; 1.3.21.3.2规划依据的行业标准及相关的基础资料规划依据的行业标准及相关的基础资料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4-1996; 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与洪水标准》SL252; 5、《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6、《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 7、《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 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9、《水闸设计规范》; 10、地方坡改梯技术规程/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1.41.4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托依堡勒迪镇位于沙雅县城西南部,距沙雅县城距离约 10km。本次设计的项 目区位于托依堡勒迪镇的库木艾日克村一组,通过沙雅县至托依堡勒迪镇县级沥青 道到达项目区,沙雅县至项目区约 25km。 整理土地面积 153.514ha,其中耕地 130.4634 ha(占项目区总面积的 85%)。 项目区的经纬度坐标范围: 东经:82°37′—82°38′ 北纬:41°05′—41°06′ 西北角(D):82°38′00.8″-41°06′38.9″ 东北角(A):82°38′50.1″-41°06′21.8″ 西南角(E):82°37′41.4″-41°06′13.3″ 东南角(T):82°38′13.8″-41°05′47.7″ 1.51.5工程进度安排工程进度安排 本项目工程实施分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网工 程四部分,工程与工程可根据生产需要并列进行。项目区整理工作计划利用 4 个月 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计划在 2008 年 3 月开工,2008 年 6 月底前竣工。 2 2项目区概况项目区概况 2.12.1沙雅县概况沙雅县概况 沙雅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位于天山中段之南,塔里木盆地 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部,渭干河下游,塔里木河中游地带,县境东邻尉犁县、且末 县,西靠轮台县,北接库车县、新和县,南境为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和田地区民丰 县、策勒县相连。位于东径 81°45′—84°47′,北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