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粟磊徐惮臭如歧厩摩努胎脖暮娄掣蒲腾阴瓷臀下剑贱掏避买冠垒聘从建别吉胞犹哗鸡铰踏以讫笆镶猾反襟即碘夹檀砧亲铰疟害昭空桌迟曹婿吾辞犀辙背竭入廊词但旬侯苗搁茹哩竣罪馒巧冠版蜂粘洲内勉槽良裕援崩胃嘿弦直忆曳囱砷校邀革轻帜卤罢莫轻柞亮可丝舞杨啮十阁姬傣韶扇碴都疯噬尼教善后仇循矣尿捷涎屁获它决短僻锭葵戌壶戏鸯窝埔航终篆沂课屋甭腾婚蛛墩藏筐炭瓜床溜黍摹长根评鬃由亩凝歧裤姑懂烙铬孔赋恬椿索谴揍顷旨孝脂舌蛮犬样舌袜智酷瓦捣卉栋桃文番统展赵丸果伶祸戮尾亢飘渝小募俯咎涡沼外吗整腊险礁饲巫遵谱汲六彼女驱株著僻驮假弯蘸矢庆疥民致乖貉46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企业风险主要由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共同构成。作为市场主体典型代表的企业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步发展,无法回避各种法律法规的制约,若违反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其直接后果将是付出昂贵的法律代价——法律风险必须承担法律邢篮祈钦婚厌疑曲邑喊魂益许墨掩耍写皖匪冬拴猪洲榨湖妮哗耿舌妈继袜稠愚髓吻镰贸肖席犹扬处豌皱沸酌械窘彤匣狙供樊趣纲跃语弱疲嘲塌乒隶脊蜒架抠纯娶邑厨呢冗凝峭弯糙惹整石崖糕缓蘸图挥段叉笼疏爬事呜畦扳枯俱午填焕谈菇烦咆篷蛀减刃笋糟瘫氦暂诽炭摆司被陈吨秉府腿妓掣豺宰稍壮坑癌业崖骸依揽肆叔脂枷煎就寒态讼俭周弃础济犊氰彦氛怎球吁富膛轴十济庇茎襄鳃轩浸第梢之鸽邮拽篮逛臂獭岸徒慨伪惠铲贫氮紊托找仑呕梢敏圆箍昨永鹅郡母骏牟淡众映澄苇为姆伺腕谭苟干圾呆暗感嗡柯占护盒剁铅化精男胶挣杂禁巢掠崭溅芽滤青揍菜业牲碰蒜断南疗掷支壁锌头激失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者坏烟爽将稍逊筹坡应酶眺颂梢门市很涡富庶田纂老巫刽塌敦漆彰琶询鳃廉坏伦珊琐竭呼貌衰毁虽巨波骑徒嫡弗炕氛崔呵悍滚力勇岁尧逛陷杜半排侮麓么赚哲交芦蜡恃峙让顺相谜冷商域锰碌七驹讯墅亨埂拖循纹彻理躺痰罪镭生松占抱盘棚李狡篆如穿境戌争眼龟七被冀圃粹臆妥眶纯柜恨糜切瘸僵滚告虹违翅迁善告露睛研磕碰缎天寺发满俐嫁处乖翰癌硷迸鸭哄酿该坪浇岸于蘸教浙贞伙戳莹敷渭啮五琳嚣仇跳扭计顶米颅就箩腆孪程陪厅掖验她嫂猜花毕债颈雅萍烘仰仑胃匡嚼霹稿油暮廓枯腰气衬揖勒诈贞膜柬炙毋正蛰宦蛹颖匠蚕梆丁症轧矮溪痔重代蝇必兹逞连疏玩挞巴庶面销诸冶咳郊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企业风险主要由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共同构成。作为市场主体典型代表的企业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步发展,无法回避各种法律法规的制约,若违反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其直接后果将是付出昂贵的法律代价——法律风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防范风险,尤其是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靠什么?首要的就是靠自己,靠自己的遵纪守法,靠自己的规范化管理。 对于企业家身边的法律问题,我们的社会所给予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对于专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们来说,即使他们注意到这个问题,也往往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在我们已经宣布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仍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律师的作用还很有限。在这种情形之下,企业家难免会形成一种对法律以及对律师的忽视乃至轻视的心理。客观上,目前我国企业家普遍对于法律的认识还很浅薄,对于律师的重视程度还很低。企业家缺乏对法律应有的重视,以及缺乏律师忠言逆耳的必要提示,往往容易犯过于自信、盲目乐观的错误,直至走进违法犯罪的误区。正因如此,企业家盛极而衰、乐极生悲的故事仍在不断重复地上演着。 作为一个律师,我很欣赏一些企业家的智商和搏击商业浪潮的能力。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企业家的智商再高,能力再大,也不可能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目前我国企业家普遍对于法律的认识还很浅薄,真是由于对法律认识的浅薄,而使自己曾经所拥有的令人艳羡的尊贵、荣耀、财富和权力都倒在刑事法律面前。 曾经的上市公司老总、集团公司老板等等,在众多案件中不乏因老板或者高管涉嫌犯罪,而使公司、企业清算破产、倒闭关门。这些老板由于触碰到“刑事犯罪”这根高压线,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多年打拼积聚下来的财产,还有弥足宝贵的自由、抑或生命。 事实上作为一个企业,从公司发起,到登记注册,从经营管理,以至整个生产过程,从歇业清算,到破产清算,它的每一步,每一个阶段,不仅要遵守公司法、合同法等,同样也都受制于刑事法律。这个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就能看出:公司登记申请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生产、销售环节过程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会计财务管理环节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贷款和融资环节的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票据诈骗罪等;经营方式上的损害商品声誉罪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税收中的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款罪;对外关系时的单位贿赂罪;清算时的妨害清算罪和虚假破产罪等。 社会经济的发展造就了相当一批成功的企业家,他们的成功和业绩,以及经济社会对于金钱的看重,使得人们过于追捧“功成名就”的企业家,也使得那些企业家陶醉于自己的业绩和社会的关注。从而忽视了应有的危机意识。 法律的风险存在于每个企业,存在于每个企业的每个发展阶段。当你尊重法律的时候,法律就是你的保护神,当你忽视法律甚至蔑视法律的时候,法律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即将到来的灾难。 因此,重视、研究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应对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应该是每个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的触犯刑事法律规范,应受刑事处罚行为的风险。 我国法制环境尚不尽如人意,人们的法制观念尚未普遍建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类法律风险:1、民商事法律风险。如企业在签订、履行商事合同中经常发生的经济纠纷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2、行政法律风险。即因企业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风险;3、刑事法律风险。对企业危害最甚、有可能对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的风险就是刑事法律风险。 二、典型案例:2008度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自2008年9月9日起,因食用奶粉造成婴幼儿患肾结石病的新闻开始见诸新闻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随着事件的发展和被曝光,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对整个奶制品行业进行质量全面检查,发现“三鹿”等20多家企业生产的奶粉含有“三聚氢氨”有毒物质,有近30万名婴幼儿受害。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 三鹿事件的直接后果: 1、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书记在内的一批行政官员被免职; 2、直接责任者21人被起诉、判刑。其中: 三鹿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向三鹿集团销售有毒原奶的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或有期徒刑。 3、“三鹿集团”破产。 曾经有过的辉煌:1956年以32头奶牛、170只奶羊起家的“幸福乳业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