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细则》
1 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细则 一、概述 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 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 乳状液及供 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 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 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 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 。然而,在中药注 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 、“鱼腥草注射液” 、 “刺五加注射液” 、 “茵栀黄注射液” 、 “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 重不良反应/事件, 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 年 4 月 25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 年国家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 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 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 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 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 20 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 17 位、 20 位。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 2001 年 11 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 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 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 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 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 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 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 治疗、 合并用药、 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 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 4. 临 床不合理使用。 2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2008 年,卫生部发布了《中药注射剂的 临床使用基本原则》 ,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 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3. 严格掌握用法 用量及疗程;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 过敏体质者慎用;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 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7. 加强用药监护。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存在着:1. 剂量选择不当,过 量使用;2. 未辨证用药;3. 联合用药方法不当;4. 溶媒选择不适宜;5. 操 作不当引起污染; 6. 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 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 8. 用药疗程过长等问题。 为促进中药注射剂等中成药的合理使用,2010 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制定“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 “联合用药原 则” 、 “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 “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提出“开展中成药 临床应用监测、建立中成药应用点评制度” 。同年,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 管理规范》 (试行) ,将中药注射剂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制定《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细则》 ,促进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 效开展,有利于我院评估、了解、掌握、改进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促进合理 用药。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 (部长令 53 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 (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 号) 4.《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 (卫医政发〔2008〕71 号) 5.《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2009 年版基层部分》 (卫办药政发 〔2009〕232 号) 6.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0 号) 7. 药品说明书 3 三、点评方案 ⒈ 抽样频率:1 次/月; ⒉ 抽样时间:每月 1 日至月末; ⒊ 抽样范围:中药注射剂处方和住院病历医嘱; ⒋ 抽样方法: 随机抽样, 每月 20 份病历和门诊开具中药注射剂的处方 100 张; ⒌ 中药注射剂处方或住院医嘱的选取标准:含有批准文号以“z”开头的 注射剂的处方或住院医嘱; ⒍ 点评内容: (1) 基本用药: 中药注射剂基本药物使用、 中药注射剂应用于特殊人群 (如: 妊娠期妇女、儿童)等情况; (2)合理用药:辨证用药、给药剂量、用药方法、给药途径、溶媒选择、 联合用药及配伍、更换药品或停药等的合理性。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⒈ 适应证不适宜; ⒉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⒊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⒋ 用法、用量不适宜; ⒌ 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⒍ 重复给药; ⒎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点评细则】一: 适应证不适宜的; 【点评要点】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例如: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处方药品为丹参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具有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功效,主要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的治疗,无资料显示可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治疗。 【点评细则】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4 【点评要点】 ⒈ 药品与临床诊断相符, 但未遵循中医辨证用药或辨病辨证结合用药原则, 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药品; 中药注射剂为现代制剂技术与中医药理论相结合的产物, 在一定程度上保留 着中药的属性,其使用需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将辨证与辨病相结合。如仅根据 西医诊断,以“病”为用药依据,可能会导致药物治疗效果降低甚至病情加重等 后果出现。 例如:诊断为“风寒感冒”,处方药品为“注射用双黄连”。注射用双黄连 虽可用于感冒治疗,但因其具有清热解毒、辛凉解表的功效,主要应用于风热感 冒,如应用于风寒感冒可能会加重患者病情而出现畏寒、寒颤、高热及其它相关 症状。 ⒉ 药品与临床诊断相符,但应用于需要禁止使用的以下特殊人群: ⑴.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妊娠期妇女必须用药时,选用药物应对胎儿无损害,禁止使用可导致妊娠期妇女 流产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 禁用: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蟾酥、麝香、马 钱子、乌头、附子、土蟞虫、水蛭、虻虫、三棱、莪术、商陆、甘遂、大戟、芫 花、牵牛子、巴豆等; ⑵.儿童或婴幼儿; ➢ 宜优先选用儿童专用药,对于含有较大毒副作用成分的中药注射剂,或者含有对 小儿有特殊毒副作用成分的中药注射剂,应充分衡量其风险/收益,除无其它治 疗药物或方法而必须使用外,其它情况下不应使用; ➢ 对于有儿童专用药(或其他治疗药物),而选择成人用药(或对儿童有毒副作用 的药物),可判定为“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⑶.老年患者; ⑷.肝肾功能异常者; ⑸.有此类药物或其中某种成分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者; ⑹.处于特殊生理状态或患有特殊疾病者。 ➢ 例如:8 种中药注射剂基本药物禁忌情况如下: 5 ① 孕妇禁用:清开灵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