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审计准则
第第 22032203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 作者:发布时间: 2017 年 02 月 10 日点击数:169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信息系统审计, 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 审计人员对组织的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流程所 进行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人 员及其从事的信息系统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 聘用, 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信息系统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 对组织是否实现信息技术管理目标进行审查和评价, 并基于评价意见 提出管理建议,协助组织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 组织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一)保证组织的信息技术战略充分反映组织的战略目标; (二)提高组织所依赖的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及 数据处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的效果与效率, 合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 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第五条组织中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责任是进行信息系统的 开发、运行和维护,以及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 监控; 信息系统审计人员的责任是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 报告。 第六条从事信息系统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 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审计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必要时,实施信息 系统审计可以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第七条信息系统审计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 也 可以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组成部分实施。 当信息系统审计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一部分时, 信息系统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与其他相关内部审计人员沟通信息系统审计中的 发现,并考虑依据审计结果调整其他相关审计的范围、时间及性质。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方法进 行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评估应当贯穿于信息系统审计的全过程。 第三章信息系统审计计划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前, 需要确定审计 目标并初步评估审计风险, 估算完成信息系统审计或者专项审计所需 的资源,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及审计活动的优先次序, 明确审计组成员 的职责,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 第十条编制信息系统审计方案时, 除遵循相关内部审计具体 准则的规定,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高度依赖信息技术、信息系统的关键业务流程及相关的组 织战略目标; (二)信息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 (三)信息系统框架和信息系统的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发展计 划; (四)信息系统及其支持的业务流程的变更情况; (五)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 (六)以前年度信息系统内、外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及后 续审计情况; (七)其他影响信息系统审计的因素。 第十一条当信息系统审计作为综合性内部审计项目的一部 分时,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阶段还应当考虑项目审计目标及要 求。 第四章信息技术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审计时, 应当识别组织 所面临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 外部风险,并采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技 术与方法, 分析和评价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为确定审计目标、 范围和方法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信息技术风险是指组织在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运 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信息技 术风险,包括组织层面的信息技术风险、 一般性控制层面的信息技术 风险及业务流程层面的信息技术风险等。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识别和评估组织层面、 一般性控制 层面的信息技术风险时,需要关注下列内容: (一)业务关注度,即组织的信息技术战略与组织整体发 展战略规划的契合度以及信息技术 (包括硬件及软件环境)对业 务和用户需求的支持度; (二)信息资产的重要性; (三)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 (四)对信息技术部门人员的依赖程度; (五)对外部信息技术服务的依赖程度; (六)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的安全性、可靠性; (七)信息技术变更; (八)法律规范环境; (九)其他。 第十五条业务流程层面的信息技术风险受行业背景、 业务流 程的复杂程度、 上述组织层面及一般性控制层面的控制有效性等因素 的影响而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了解业务流程,并 关注下列信息技术风险: (一)数据输入; (二)数据处理; (三)数据输出。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 以合 理确定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及范围, 并对组织的信息技术内部控制设 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五章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审计主要是对组织层面信息技术控制、 信 息技术一般性控制及业务流程层面相关应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信息技术内部控制的各个层面均包括人工控制、 自 动控制和人工、自动相结合的控制形式,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不同 的控制形式采取恰当的审计程序。 第十九条组织层面信息技术控制, 是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 层对信息技术治理职能及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 认识和措施。内 部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控制要素中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容: (一)控制环境。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信息技术战略规 划对业务战略规划的契合度、 信息技术治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信息技 术部门的组织结构和关系、信息技术治理相关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信 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对用户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等方面。 (二)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风险评估的总体 架构中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的框架、 流程和执行情况,信息资产的分类 以及信息资产所有者的职责等方面。 (三)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信息系统架构 及其对财务、业务流程的支持度、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信息沟通 模式、信息技术政策/信息安全制度的传达与沟通等方面。 (四)内部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监控管理报告系 统、监控反馈、跟踪处理程序以及组织对信息技术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估机制等方面。 第二十条信息技术一般性控制是指与网络、 操作系统、数据 库、应用系统及其相关人员有关的信息技术政策和措施, 以确保信息 系统持续稳定的运行,支持应用控制的有效性。对信息技术一般性控 制的审计应当考虑下列控制活动: (一)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信息安全管 理政策,物理访问及针对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的身份 认证和逻辑访问管理机制,系统设置的职责分离控制等。 (二)系统变更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应用系统及 相关系统基础架构的变更、参数设置变更的授权与审批,变更测试, 变更移植到生产环境的流程控制等。 (三)系统开发和采购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应用 系统及相关系统基础架构的开发和采购的授权审批, 系统开发的方法 论,开发环境、测试环境、生产环境严格分离情况,系统的测试、审 核、移植到生产环境等环节。 (四)系统运行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组织的信息技术资 产管理、系统容量管理、系统物理环境控制、系统和数据备份及恢复 管理、问题管理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等。 第二十一条业务流程层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