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流程要件及申报表格流程要件及申报表格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 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6 号》的要求将报送补贴流程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 经营 1 年以上、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 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 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 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 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 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不受 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长限制,可在缴费当月申报。 二、补贴标准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吸纳 1 人 1000 元的标准, 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 就业补贴。 三、经办流程三、经办流程 1、本区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就业、签 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以参保 缴费时间为准) 2、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社保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报要件: 1、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登记失业人员工资发放表 联系人:宋馨84912879 附件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企业联系人 申报补贴人数 企业银行户名 及账号 所属行业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保障疫情防控必需 □保障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其他 企业对申报材料 真实性的声明 年月日 单位签章: 区人社部门 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明细表》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明细表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明细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从事岗位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