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样本通用版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样本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样本( (通用版通用版) ) Sampleofcivilcomplaintfortrafficaccident(generalversion) 第 1 页 共 6 页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样本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样本( (通用版通用版) )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 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 xx(系死者许某之夫),男,1957 年 X 月 X 日 出生,汉族, 籍贯:河南省太康县, 现住:北京市房山区; 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XXX 原告:龙 xx(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82 年 X 月 X 日 出生, 籍贯:河南省太康县,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 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XXX. 第 2 页 共 6 页 原告:亭某(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87 年 X 月 X 日 出生,籍贯: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17 号,现住:北京市; 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原告:延某(系死者许某之子),男,1990 年 12 月 10 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太康县,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 君: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史某,男,1991 年 X 月 X 日出生,汉族,户籍: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现住: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 镇,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杨某,男,1976 年 X 月 X 日出生,汉族,户籍: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塔尔湖镇,现住:内蒙古鄂尔 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解放滩镇,身份证号:XXX;联系电 话:XXX. 被告: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 路西、和平路东、解放西街南、阳光一号园北 C-0-101、401 铺 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第 3 页 共 6 页 一、判令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xxxxxxx 元;丧葬费 9084 元;精神抚慰金 50000 元;误工费 2165 元;住宿费 4800 元; 被抚养人生活人 255525 元;交通费 5000 元; 以上各项费用按照责任比例分配为人民币 817347 元。 二、判令被告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 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医 疗费等赔偿。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 xx 年 06 月 15 日 19 时 20 分,张某驾驶蒙 BK 号跃进牌 轻型普通货车,沿达拉特旗昭君镇 Y218 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与 四村村南侧东西油路交叉路口时,与沿四村村南侧东西油路由 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史某驾驶的杨某所有的蒙 LY 号明锐牌小 型桥车相撞,造成张某及所驾车乘车人许某当场死亡、史某受 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 通管理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做出第 1xxxxxxxxxxxxxxxxx 号《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与史某过错相当,承担同等责任, 许某无过错,无责任。xxx 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投保 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 第 4 页 共 6 页 事故发生后,许某、张某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62 岁的 李 xx 在同一日失去了陪伴照料自己多年的老伴和孝顺自己的 儿媳。李 xx 与许某有三子,都已成年,只有大儿子已成家。 从大概 20 xx 年开始许某与李 xx 被二儿子亭某接到北京生活。 许某在 xxx 有限公司任职园林绿化员。李 xx 年轻时在河南太 康县大许寨乡以种地为生,为抚养三兄弟,也顾不上注意身体, 现在上了年纪,大病小病不断,一直由老伴许某悉心照料。现 在老伴出了事,李 xx 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未来如何独自 生活,害怕成为三个儿子的负担,多次有轻生的想法。原告失 去亲人承受着巨大悲痛,心理上的创伤他人难以体会。从事故 发生至今,肇事者从未向原告做过任何表示。在交警队调解时, 被告表示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自己无钱支付其他赔偿。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 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死者许某一直在北京生活居住,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北京的相关标准计算。史某既是杨某的亲戚 同时也是杨某的雇佣的工人,事发当日为了接送工人下班吃饭 第 5 页 共 6 页 发生的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杨某应与史某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 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此致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xx、亭某、龙 xx、延某 20 xx 年 12 月 6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