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伴热技术规格书
目目录录 一、技术要求 1 1. 2. 3. 4. 5. 6. 7. 概述.2 设计标准.3 定义.4 工作条件.5 基本要求.5 主要技术参数.6 选型要求15 二、供货范围 .15 1. 2. 3. 4. 供货设备清单15 图纸及技术文件16 设备出厂随带文件16 质保期17 - 1 - 一、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 1. 1. 概述概述 1.11.1 工程概况 亦庄线是连接北京市中心城和亦庄新城的轨道交通线路。 线路起点位于宋庄路与 石榴庄路交叉口南侧,以地下线形式沿宋庄路向南,至顶秀家园后转向东 ,在凉水河 北侧与凉水河并行,下穿南四环后沿四环南侧向东;线路在龙爪树路转向南,沿规划 龙爪树路穿过小红门中心区,下穿通久路及高压走廊,在三台山村西侧出地面,以高 架线形式上跨成寿寺路及凉水河,进入旧宫地区;在旧宫镇东边缘上跨旧宫北路,之 后线路转向东, 跨越凉水河及南五环后进入开发区; 开发区内线路沿亦庄文化园西路、 宏达路、康定街等预留轨道位置到达通惠排干渠;过通惠排干渠后转入地下,以地下 线方式沿规划站前街到达亦庄新城东部的亦庄火车站。起点设置宋家庄停车场、终点 设置车辆段各一处。 本线路途经丰台、朝阳、大兴、通州四个辖区和亦庄开发区,正线全长23.23km, 其中地下线长约 8.59km,高架线路约13.95km,U 型槽及路基段约 0.69km。宋家庄出 入段线长 1.38km,亦庄火车站出入段线 0.77km。 全线共设车站 14 座, 其中地下车站 6 座, 高架车站 8 座。 全线换乘车站共 5 座, 宋家庄站与 M5、M10 换乘,旧宫东站及荣京街站与 L5 换乘,经海路站与 M12 换乘, 亦庄火车站与京津城际及 S6 线换乘。 1.21.2 地铁亦庄线 5 座地下车站出入口、风道处及区间出入口、区间风道处的给水 及消防给水管道均需做电保温系统;8 座地上站除车站采暖的附属用房内的给排水及 消防管道不做电保温,车站站厅层、站台层的公共区、站台板下、附属用房走廊、不 采暖房间,还包括裸露在室外的给水及消防给水管道均需做电保温系统。 1.31.3 设置电保温保温的管道材质有: 热浸镀锌钢管 (管径 DN20 —DN150mm); 球墨 铸铁管 (管径 DN80 —DN150mm);焊接镀锌钢管 (管径 DN20 —DN200mm);复合衬塑 钢管(管径 DN20 —DN100mm)。 1.41.4 本技术规格书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 术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工业制造标准的优质、成熟产品。 - 2 - 1.51.5 供货商根据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平面布置图,考虑北京亦庄线的 工程特点,结合供货产品的技术特点,提供详细的二次优化设计方案。 1.61.6 本技术规格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2. 设计标准设计标准 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 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及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59)-96 (2)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92》 (3)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60171-20》 (4)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2001 (6) 《电子测量仪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 GB6833-87 (7)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800 (8) 《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电保温》国标 03S401 (9) 《额定电压 300/500V 生活设施加热和防结冰用加热电缆》 IEC—800 (1992) 电气部分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所有与设计、制造、使用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涉及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家最新标准时, 供 货商使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所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 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 料。 供货商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 加以说明。 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 代的标准或规范,明显的差异点要特别说明。当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 本规格书的要求时,才可能为业主接受。 - 3 - 3. 3. 定义定义 3.13.1 “合同”系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3.23.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支 付给供货商的价格。 3.33.3 “货物”系指供货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业主提供的一切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机械、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以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 培训、调试、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等所必须的手册、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 3.43.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调试、提 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货商承担的其它义务。 3.53.5“业主”指接受合同中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3.63.6“供货商”指为本合同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3.73.7“现场”指将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3.83.8“验收”指业主依据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遵循的程序和条 件。 3.93.9“业主”指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103.10 “供货商”是指与业主签订供货合同的公司或实体。 3.113.11 “用户方”是指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最终用户。 3.123.12 “原产地”是指设备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133.13 “天”是指自然天。 3.143.14管道防冻电保温是利用发热电缆对需要保温的给水、消防、排水等管道进 行主动式加热保温而达到管道防冻目的的一种技术。主动式保温不同于传统的仅对管 道保温而不补充热源的被动保温方式,当管道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时,系统可以对管道 自动加温。 3.153.15 BA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3.163.16 F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4 - 4. 4. 工作条件工作条件 4.14.1海拔高度﹤1000 米。 4.24.2环境温度: 最高日平均温度+40ºC 最高月平均温度+35ºC 最低温度:-25ºC 4.34.3相对湿度:10%≤φ≤95%,高湿度可能产生凝露,供货商采取措施防止凝露 对设备的危害;在较低湿度时,供货商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静电危害。 4.44.4地震烈度 :8 度。 4.54.5室内安装及隧道内安装 4.64.6管道电保温设置范围:地下车站风道处及区间风道处、地下车站出入口、区 间洞口处, 无采暖的消防管道、 无采暖的生产生活给水管道; 地上车站站厅层公共区、 站台层公共区、站台板下、附属用房走廊、不采暖房间,还包括裸露在室外的给水及 消防给水管道均做电保温保温。每条发热电缆管道工作温度范围为 4℃~10℃。 对于地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