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引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1 / 9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处) 建设项目申报缴费建设项目申报缴费 (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开工后人员进场开工后人员进场 申报职工花名册申报职工花名册 (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项目工地职工项目工地职工 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 工伤人员信息录入 (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快报(个工作日) 紧紧 急急 处处 置置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税源缴交地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治疗、康复治疗、康复 (个月内、协议医疗机构) 医疗终结医疗终结 (协议医疗机构)事故核实调查事故核实调查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日内作出结论)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 (市劳鉴办) 申请工伤待遇申请工伤待遇 (企业税源缴交地的 社保经办机构) 2 / 9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 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 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 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 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 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一式份) ,申报建设 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 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 费。 、报送资料: ()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一式份、地 税网站表 报栏 ―社保费类中查 找下载、网址: ) ;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 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 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 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 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3 / 9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 体参保登记表》 ; ()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 (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 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 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 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 (一 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 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 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 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 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 表》 (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4 / 9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伤医疗费用结算通知书》 ,协议医疗机构根据该通知书对工 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实行记帐管理,工伤职工出院后由社 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统一结算。 、申请工伤认定的途径、时限:、申请工伤认定的途径、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内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 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 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起年内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填写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可登陆下载); ()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 有效证明; ()职工受伤后治疗病历或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证明书; ()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区工伤认定部门咨询电话:市、区工伤认定部门咨询电话: 市局: 思明区:湖里区: 海沧区:集美区: 同安区:翔安区: 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5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