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煤业集团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关于下发“三大保护”专项整治关于下发“三大保护”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的通知活动方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下属各煤业子公司: 为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推进我公司各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 建设,全面提高矿井供电系统安全,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 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三大保护”专 项整治活动方案》 。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现予以下发,望 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0 日 附件:附件: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煤矿井下“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推进我公司各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建设,全面 提高矿井供电系统安全,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 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经集团公司机电部 2017 年的整 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公司情况特制定“三大保护”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一、活动目标 1、杜绝因供电技术不安全、不可靠引发的重伤及以上 人身事故。防止瓦斯、煤尘爆炸或电雷管引爆的危险性。 2、完善“三大保护”管理制度;规范机电维护工的操 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全面提升机电各工种岗位人员整体素 质。 3、规范煤矿井下“三大保护”。防止和减少电气设备 事故。 4、杜绝井下不安全供电设备,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高效运行。 二、组织领导二、组织领导 公司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 组长:赵双平 副组长:盖保国吴信军贾永红 组员:蒋靖云刘永清杨永杰李 远许红伟 栗建军张秀明耿帅吉云飞 活动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25 日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部,全面负责活动开展。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贯彻学习)第一阶段(贯彻学习) ::7 7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7 7 月月 2525 日。日。 此阶段由各单位机电科牵头,参照机电部下发的《 “三 大保护”管理标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组织全矿机电 系统有关人员学习,机电部跟踪落实。各煤业子公司根据 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制 定达标规划 (含奖罚规定并于 7 月 25 日前报机电部备案) 。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第二阶段(自查阶段) ::7 7 月月 2626 日至日至 7 7 月月 3131 日。日。 此阶段由各单位机电科牵头,根据机电部下发的专项整 治活动方案,组织全矿井各队组对全矿所有供电系统进行大 检查,找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整治阶段) ::8 8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9 9 月月 1010 日日。 此阶段为整治阶段,各单位通过自查后将隐患和问题汇 总,严格按照各自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部负责指导,矿 机电科负责监督落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9 9 月月 1010 日至日至 9 9 月月 2525 日。日。 此阶段公司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将从各矿抽专人对各矿 进行检查、验收、评比,验收采取变电所、轨道大巷、皮带 大巷 100%覆盖,采煤工作面抽查 1 个,掘进工作面抽查 1 个,抽查采用现场抓阄的方式(有一个以上采面、掘进巷道 的由矿方现场抓阄确定抽查工作面,参检人员现场监督) 。 四四、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 使职工思想安全,操作安全,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操作和减少 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检查完善“三大保护”管理制度,井上下供电系统 图,及设备布置图。有采区供电设计、各种管理制度齐全、 内容符合要求。查漏补缺,逐步完善。 3、检查井下硐室、巷道内各机电设备管理牌、整定牌, 补充完善不规范牌板。各类牌板要保持干净整洁,达到机电 设备管理的要求。 4、检查整改井下短路保护: (1)设备管理牌、开关整定牌内容符合细则要求,填 写认真,各变电所有工作票和操作票,字迹清楚、整齐。 (2)井下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 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3)严禁井下各种电气开关甩掉或短接过流继电保护, 过流保护选择整定合理。 (4)井下设备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或更改后,供电负 荷申请表及时填写,认真执行。电流计算有依据可查、结果 符合现场实际供电情况。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铭牌齐全、主要电气设备要 有技术资料,全部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或软启动装置。 (6)按规定选择出来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应用两相短 路电流进行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大于或等于 1.5 倍的 要求。馈电开关过载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 定。 (7)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 配电装置中的短路保护。 5、检查整改各变电所(配电点)的漏电保护: (1)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带有检漏保护的馈 电开关或者带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馈电开关,保证能够自动 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2)漏电保护的动作电阻是以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 值为基础的。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规定为 1140v 时, 不 低于 80kΩ; 660v 时,不低于 50kΩ; 127v 时,不低于 15k Ω.当低压电网绝缘值下降到危险值时,漏电保护应动作,切 断电源。 (3)漏电保护的规定值 电网电压动作电阻计算值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1140v 660v 380v 127v 21kΩ 11.6kΩ 6.35kΩ 1.44kΩ 20kΩ40kΩ 11kΩ22kΩ 3.5kΩ7kΩ 1.5kΩ3kΩ (4)漏电保护作用与跳闸时,应满足快速性的要求,一 般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联动时间应小于以下值, 1140V 时为 0.2S;660V 时为 0.25S;380V 时为 0.4S;127V 时为 1。 (5)发现漏电保护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 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漏电保护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 不用。 (6)供电系统中每一台变压器二次低压侧馈电线上, 只能安装一台带总漏电保护(总开关,无选择性漏电保护) 的馈电开关,在总开关下可设各个分开关(分开关,具备选 择性漏电保护) 。 (7)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的与 变电所或配电点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 (8)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 面积不小于 1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 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 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 5m。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 22mm、长不小于 500mm 的钢管进行埋设。 (9)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 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母线。 (10)变电硐室内、临时配电点等装有漏电保护的用电 区域,值班电钳工每天 8 点班应对馈电开关的漏电保护运行 情况进行检查并做漏电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11)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12)运行中的漏电保护,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 电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