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煤业集团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关于下发“三大保护”专项整治关于下发“三大保护”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的通知活动方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下属各煤业子公司 为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推进我公司各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 建设,全面提高矿井供电系统安全,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 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制定“三大保护”专 项整治活动方案 。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现予以下发,望 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0 日 附件附件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煤矿井下“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推进我公司各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建设,全面 提高矿井供电系统安全,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 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经集团公司机电部 2017 年的整 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公司情况特制定“三大保护”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一、活动目标 1、杜绝因供电技术不安全、不可靠引发的重伤及以上 人身事故。防止瓦斯、煤尘爆炸或电雷管引爆的危险性。 2、完善“三大保护”管理制度;规范机电维护工的操 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全面提升机电各工种岗位人员整体素 质。 3、规范煤矿井下“三大保护”。防止和减少电气设备 事故。 4、杜绝井下不安全供电设备,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高效运行。 二、组织领导二、组织领导 公司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 组长赵双平 副组长盖保国吴信军贾永红 组员蒋靖云刘永清杨永杰李 远许红伟 栗建军张秀明耿帅吉云飞 活动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25 日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部,全面负责活动开展。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贯彻学习)第一阶段(贯彻学习) 7 7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7 7 月月 2525 日。日。 此阶段由各单位机电科牵头,参照机电部下发的 “三 大保护”管理标准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组织全矿机电 系统有关人员学习,机电部跟踪落实。各煤业子公司根据 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三大保护”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制 定达标规划 (含奖罚规定并于 7 月 25 日前报机电部备案) 。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第二阶段(自查阶段) 7 7 月月 2626 日至日至 7 7 月月 3131 日。日。 此阶段由各单位机电科牵头,根据机电部下发的专项整 治活动方案,组织全矿井各队组对全矿所有供电系统进行大 检查,找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整治阶段) 8 8 月月 1 1 日至日至 9 9 月月 1010 日日。 此阶段为整治阶段,各单位通过自查后将隐患和问题汇 总,严格按照各自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部负责指导,矿 机电科负责监督落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9 9 月月 1010 日至日至 9 9 月月 2525 日。日。 此阶段公司专项整治活动小组将从各矿抽专人对各矿 进行检查、验收、评比,验收采取变电所、轨道大巷、皮带 大巷 100覆盖,采煤工作面抽查 1 个,掘进工作面抽查 1 个,抽查采用现场抓阄的方式(有一个以上采面、掘进巷道 的由矿方现场抓阄确定抽查工作面,参检人员现场监督) 。 四四、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 使职工思想安全,操作安全,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操作和减少 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检查完善“三大保护”管理制度,井上下供电系统 图,及设备布置图。有采区供电设计、各种管理制度齐全、 内容符合要求。查漏补缺,逐步完善。 3、检查井下硐室、巷道内各机电设备管理牌、整定牌, 补充完善不规范牌板。各类牌板要保持干净整洁,达到机电 设备管理的要求。 4、检查整改井下短路保护 (1)设备管理牌、开关整定牌内容符合细则要求,填 写认真,各变电所有工作票和操作票,字迹清楚、整齐。 (2)井下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 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 (3)严禁井下各种电气开关甩掉或短接过流继电保护, 过流保护选择整定合理。 (4)井下设备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或更改后,供电负 荷申请表及时填写,认真执行。电流计算有依据可查、结果 符合现场实际供电情况。 (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铭牌齐全、主要电气设备要 有技术资料,全部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或软启动装置。 (6)按规定选择出来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应用两相短 路电流进行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大于或等于 1.5 倍的 要求。馈电开关过载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 定。 (7)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 配电装置中的短路保护。 5、检查整改各变电所(配电点)的漏电保护 (1)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带有检漏保护的馈 电开关或者带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馈电开关,保证能够自动 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2)漏电保护的动作电阻是以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 值为基础的。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规定为 1140v 时, 不 低于 80kΩ; 660v 时,不低于 50kΩ; 127v 时,不低于 15k Ω.当低压电网绝缘值下降到危险值时,漏电保护应动作,切 断电源。 (3)漏电保护的规定值 电网电压动作电阻计算值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1140v 660v 380v 127v 21kΩ 11.6kΩ 6.35kΩ 1.44kΩ 20kΩ40kΩ 11kΩ22kΩ 3.5kΩ7kΩ 1.5kΩ3kΩ (4)漏电保护作用与跳闸时,应满足快速性的要求,一 般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联动时间应小于以下值, 1140V 时为 0.2S;660V 时为 0.25S;380V 时为 0.4S;127V 时为 1。 (5)发现漏电保护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 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漏电保护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 不用。 (6)供电系统中每一台变压器二次低压侧馈电线上, 只能安装一台带总漏电保护(总开关,无选择性漏电保护) 的馈电开关,在总开关下可设各个分开关(分开关,具备选 择性漏电保护) 。 (7)主接地线(即其外壳的保护接地线)要可靠的与 变电所或配电点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相连; (8)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芯线总断 面积不小于 1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 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 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 5m。煤(岩)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 22mm、长不小于 500mm 的钢管进行埋设。 (9)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检漏保护装置 时,可以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母线。 (10)变电硐室内、临时配电点等装有漏电保护的用电 区域,值班电钳工每天 8 点班应对馈电开关的漏电保护运行 情况进行检查并做漏电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11)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的安设应良好。 (12)运行中的漏电保护,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 电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