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AQ_5202008_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AQ 5202-2008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code for electroplating manipulation 前前言言 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使用 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国际公约)、《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 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及《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国际劳工 组织第177号建议书)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安全标准制订,主要对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生产企 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要求,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达到保证安全与健康的要求。 本标准根据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中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爆、腐蚀等特点,结合我国电 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安全生产要求作出基本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通市申海特种镀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表面工程分会、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南京市国营第 五一三厂、义乌市化安化工有限公司、常州现代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太原市电镀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飚 仇士学 张伟明桑保华 柏萍樊健陈线。 本标准委托全国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1 1 范范 围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包括化学镀)生产作业操作过程中的一般性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行电镀(包括化学镀)加工的生产企业,其他表面处理作业也可参照执行。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 GB/T 3138-1995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与有关过程术语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GB12158防静电通用导则 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914易燃易暴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毒害品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T 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3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GB/T 3138-199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3.1电镀电镀 electroplating electroplating 利用电解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 3.23.2化学镀化学镀 autocalytic plating autocalytic plating 在经活化处理的基体表面上,镀液中金属离子被催化还原形成金属镀层的过程。 3.33.3钢铁氧化钢铁氧化 blueing(chemical oxide) blueing(chemical oxide) 将钢铁制件在空气中加热或浸入氧化性溶液中,使其表面形成通常为蓝(黑)色的氧化膜过程。 4 4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4.14.1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预评价,其生 产设备的设计应符合 GB 5083 的要求,相关的安全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且应尽量采用 清洁生产工艺,并使生产过程达到机械化、连续化、密闭化。 4.24.2对使用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场所,其建筑物应符合GB 50016 的要求,生产所需的电气设备 与电力装置应符合 GB 50058 的要求。 4.34.3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的生产作业场所应按 GB 2894 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建(构)筑物及设备 的安全色应符合 GB 2893 的要求。 4.44.4根据安全预评价过程进行的职业危害辨识,电镀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 应按 GBZ 158 的要求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志。 4.54.5电镀生产企业应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性质,GBZ 2.1 确定为Ⅰ、Ⅱ级毒物的特性和使用、储存量 来确定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 4.64.6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 设备及药品, 并定期组织演练。 4.74.7 电镀(包括化学镀)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所涉及镀种的安全操作程序(指导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应符合 GB/T13869 的要求,且应公布明示。 4.84.8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电镀生产企业应依据国家法令、 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剧毒品管理、 运输及使用、贮存的安全操作规程。 4.94.9 危险化学品贮存条件应符合 GB 15603 以及 GB 17914、GB 17915、GB 17916 的要求。 4.104.10电镀生产线所有废液应进行处理,在符合GB 8978 的要求后才能排放;污水处理产生的各类污泥都 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回收或处理。所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 GB 16297 的要求。 4.114.11电镀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并定期发放到位。劳保防护用品按照 GB/T11651 选择,其中的防毒口罩或防毒呼吸面具的选择、使用与维护宜符合 GB/T18664 要求。 4.124.12 在工作现场应设置强制通风装置,并定时抽风换气,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应符合 GBZ2.1、GBZ2.2 的要求。 4.134.13 电镀生产场所应配备应急喷淋装置,以便操作人员被溅到槽液及时冲洗;在有剧毒品使用的场所, 应 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溶液。 4.144.14电镀工件吊挂应规范、牢固。严防工件掉落电镀生产槽中; 严防工件入槽时两极相碰而造成打火灼 烧;严防工件、设备短路引起整流器损毁。 4.154.15电镀生产现场不应大量存放化学药品、原材料等。按操作班次少量存放的化学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 理。 4.164.16电镀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记,严禁在操作现场饮食和吸烟。 5 5 操作前准备操作前准备 5.15.1操作前应先打开通风机通风,并检查所使用的工装夹具是否正常。 5.25.2操作前应检查槽体有无渗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35.3操作前应检查极板与极杠之间导电接触是否良好,极板与槽体之间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