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协管员职责及工作主要内容
食品协管员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食品协管员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 1、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责是什么? 1.1、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领导。对 协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协调、配合、巡查、报告等责任。 1.2、建立协管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 食业和小作坊数量、生产状况、产品种类、使用原料、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厂名 厂址、出厂检验 等变动情况。 1.3、积极向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主、从业人员及当地群众 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基础知识,督促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小作坊依法、规范生产。 1.4、协助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和对产 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定期检验,对拒查、拒检企业进行说服、教育。 1.5、定期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访问。 1.6、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 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1.7、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违法违 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同访确认。 1.8、向本级政府定期报告协管区域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协调有关力量支 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9、协助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10、认真完成质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2.1、建立档案 调查摸底,建立并及时更新协管区域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档案, 内容包括:企 业名称、地址、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商标、产品品种、产品标准、产量、 销售地区、员工人数、生产状态(正常生产还是季节生产)、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产品检验(委托检验还是自行检验)。 2.2、报告情况 定期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协管区域内的以下情况: 2.2.1、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数量的变动情况,如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转产、倒 闭、新增; 2.2.2、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停产、开工等生产状况变动情况; 2.2.3、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加工产品品种变动情况; 2.2.4、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变动情况,如厂区周边、厂区环境及生产 车间内的卫生条件是否恶化, 生产设备的增减, 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车间的搬迁; 2.2.5、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2.2.1、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无 证企业生产的食品或者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2.2.2、生产条件极差,卫生条件恶劣; 2.2.3、在食品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2.4、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 志等质量标志。 2.3、宣传法律 向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小作坊积极宣传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基本知识;协助质监部门组织食品 企业和小作坊业主、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将食品企 业和小作坊提出的问题反馈到当地质监局,并将了解到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有关 规定告知企业。 2.4、协助监管 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 2.4.1、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开展巡查、年审、同访、后处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同 访确认。 2.4.2、协助质监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质监部门训 查、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2.4.3、协助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定期检验的抽样工作作,对拒检 企业进行说服、教育。 2.4.4、、配合执法 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质量违规活动 进行训查处理,劝告业主配合质监部门的调查、取证,督促业主接受质监部门的处 理。 2.4.5、组织协训 定期向乡镇、 街道政府报告协管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报告质监部门的工 作动态及要求,协调当地政府及各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共同支持、配合、参与质 监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检查、执法。 3、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怎样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协管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关键要做到多走、细看、 勤说、及时报告。 3.1、多走。协管员应定期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访 问,每家企业和小作坊每月至少应巡查1 次: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处于整改期间的 企业和小作坊,应增加查看频次,指导企业和小作坊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3.2、细看。主要是查看以下9 个方面情况: 3.2.1、周围环境,看有没有影响食品质量的污染源,如厂区周围是否有害气体 和粉尘弥漫,污水四溢,乱堆垃圾。 3.2.2 厂区卫生。如厂区整体的卫生状况,厕所的卫生状况。厕所卫生状况,厂 区内是否饲养畜、禽。 3.2.3 生产车间人流入口的各类卫生设施(洗手池、消毒池等)能否正常使用。 3.2.4 仓库内的物品是否离墙、离地、离顶、分类、规范堆放。 3.2.5 车间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齐全,排污沟渠是否加盖、通畅,有无异 味。 3.2.6 生产设备是否洁净,有无卫生死角、积垢。 3.2.7 生产流程是否规范,人流、物流分隔,生区、熟区分区生产。 3.2.8 进货台帐、添加剂使用台帐,销售台帐是否按时登记,产品标签标示的内 容是否符合规定。 3.2.9 小作坊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承诺书是否挂在厂区显著位置,产 品包装是否标明限制销售区域。 3.3、提出建议。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就发现的问题与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时 交流,指出存在问题,介绍相关政策,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对模糊不清、自身无 能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当地质监局进行沟通,并将正确答案反馈给相关企业和小 作坊。 3.4、及时报告。一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它需要立即报告的事项立 即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如生产条件极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 和回收食品 生产加工食品;二是定期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是协管区域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 “三个变化”,即数量变化、生产条件变化、生产状态变化。 4、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履行职责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履行职责时, 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 对协管工作既要 严肃认真,又要热情为协管区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服务,同时,不得有以下7 种 行为: 4.1、利用职权或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名义从事或参食品牛产加工、经销 等以营利为目的生产经营活动; 4.2、私自收缴罚没款、物,扣押物品、工具、设备仪器等; 4.3、泄漏有关食品案件查处的保密事项; 4.4、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5、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4.6、对当事人索、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相对人,对相对人打 击报复; 4.7、其它以协管为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 5、质监部门如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管理? 质监部门对协管员的管理包括四个方面:聘用、培训、考核、奖惩。 5.1、聘用。确定正式聘用关系,给予固定津贴补助,建立个人档案,记载协 管员本人的工作、培训、考核情况。 5.2、培训。定期对协管员进行培训,宣贯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解答 协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3、考核。对协管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