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易通中国公司员工手册样本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目 录 一、公司一般规定2 二、员工雇佣规定3 三、考勤规定7 四、工作现场管理规定13 五、门禁管制规定15 六、非正式工雇佣规定17 七、保密规定18 八、网络违规处分规定19 九、公司福利事项20 十、因公出差规定21 十一、奖惩办法24 十二、职务代理人28 十三、附件……………………………………………………29 一、公司一般规定 所谓规定分为常规性、一般性及临时性,凡属本公司员工均需遵守,若有违反者除依『奖惩办法』惩处外,另若涉及刑事部分者将报送公安机关解决。 1、四项规定 1.1 侵占、盗窃公司财产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辞退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规定解决。 1.2 泄漏公司机密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辞退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规定解决。 1.3 染指女同事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辞退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规定解决。 1.4 欺凌同仁者立即解除劳动协议,并辞退或开除,依违反劳动协议规定解决。 2. 雇佣 2.1 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试用、任用、人事异动、续约、离职等,依据「员工雇佣规定」办理之。 3. 考勤 3.1 公司员工之作息、出勤、迟到、早退、旷职及公出依据『考勤制度』规定解决之。 4. 请假 4.1 公司员工之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特别假、例假日、国定假日和临时休假。员工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依『考勤制度』办理之。 5. 奖惩 5.1 依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奖惩办法』实行之。 6. 门禁规定 6.1 为保障公司各项财产及人员安全特订定之。详见『门禁管制规定』。 7. 其它规定 7.1 由总裁室核准后公布实行之。 二、员工雇佣规定 1. 公司依整体发展需要与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得因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单】﹐请求人员增补﹐经总裁室核准后实行。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佣为员工: 2.1 曾在本公司或相关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2 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2.3 通缉在案者。 2.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2.5 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院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2.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2.7 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2.8 未满十八岁者。 3. 甄选: 新进员工须经甄选﹐由相关部门知会人事部门办理甄选有关事项: 3.1 面试或考试日期、地点及告知方式。 3.2 命题、考试、阅卷。 3.3 考试通过者,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3.4 其它配合事项。 4. 报到: 4.1人事部根据体检结果,将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呈报﹐并填具【人事异动表】,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人事部凭此告知报到。 4.2 应征人员接到报到告知后按指定日期/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4.2.1本人最近半身脱帽彩色照片四张。 4.2.2 学历证件、身份证之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4.2.3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5.经甄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告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告知因而失去效力。 6. 试用: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签订【劳动协议】(涉及试用期3 个月)﹐对试用不合格者将停止试用或视情形延长其试用期;对试用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 7. 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辞退﹐并依违反劳动协议规定解决,由行政部开具【试用期告知书】,填写第三项,解除劳动协议。 7.1 的确不能胜任工作者。 7.2 受记过及以上之处分者。 7.3 有旷职现象者。 7.4 请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3天﹐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7.5 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 7.6 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7.7 违反劳动协议之规定情节严重者。 7.8 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7.9发现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公司之行为者。 8. 任用: 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8.1 由人事部开具【试用期满告知书】。 8.2 将档案调到公司管辖区之人才交流中心。 8.3 协议鉴证。 8.4 协议由人事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9.人事异动 9.1 人事异动时机与手续 9.1.1 新进人员经甄试录用时﹐应由任用部门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后送人事单位进行报到作业。 9.1.2 部门/单位异动时﹐应由异动后部门/单位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经会签异动前部门/单位主管后﹐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再送交人事单位。 9.1.3 职务异动或晋升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具【人事异动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后﹐送交人事单位。 9.1.4 若部门/单位异动之同时变更职务或晋升时﹐依9.1.3条方式办理。 9.1.5 新进人员任用薪资或在职人员薪资变动时﹐于【人事异动表】第二联(财务单位)注明﹐并以密件作业﹐经核准后送交财务单位。 9.2 人事异动核准权限 异动因素 异动人员 部门主管 处主管 总裁室 总裁 新进人员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审 决 异 动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决 晋 升 四职等(含)人员以下 审 审 决 五职等(含)人员以上 审 审 审 决 9.3 人事异动公告 9.3.1 经公告之人事异动﹐相关部门免填【人事异动表】﹐由人事单位依公告内容进行异动作业。 9.3.2 公告若有未详尽之处﹐由人事单位填具【人事异动表】﹐会签相关部门 主管确认﹐经核准后异动之。 9.4 异动生效 各种人事异动应于事先通过核准后生效实行之﹐并依下列准则作业: 9.4.1 异动生效日为每月1日或16日。 9.4.2 公告之人事异动﹐其生效日依公告所载。 9.4.3 人事异动表所填注之生效日先于核准日时﹐该异动生效日依核准日后 1 日或 16 日。 9.4.4 人事异动生效日由核决主管裁定。 9.4.5 人事异动核准而未签注核准日期时﹐若送交人事部已逾所填注之生效日﹐该异动生效日依送交人事部后之 1 日或 16 日。 9.5 变更职务代理人 四职等(含)以上人员﹐因职务异动或其它因素需变更职务代理人时﹐【人事异动表】上填妥变更后之职务代理人﹐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事单位修正存查。 9.6 各公司人事异动与升迁 9.6.1外籍派驻人员属经副理(含)以上人事异动或晋升由总裁审核呈报集团总公司裁定。 9.6.2 五职等(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