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4版
湖北省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湖北省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 ((20142014 年版)年版) 为全面推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并逐步 建立规范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急救中心(站) 和急救网络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 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 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更好的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行 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急救服务需求, 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护士条例》 、 《院 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相关院前急救行业制订标准,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一、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基本要求: (一)合法执业。目前,全省各地市州急救中心(站)及县区急 救中心(站)建设基本类型为以下三类:独立型、依托型、指挥调度 型。各级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由本行政区域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二)急救网络医院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 定,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 心(站)基本要求。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 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三)组织管理。调度型、依托型、独立型急救中心(站)和急 救网络医院,均需有与之适应的完整组织架构与建制。 急救中心主任 等重要管理岗位为相对独立人员, 须建立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与考核办 法。 (四)科室设置。独立型、依托型、调度型急救中心(站)须至 少有正常开展指挥调度、 日常院前医疗急救、 培训等工作的科室设置。 (五)特服号码。全省各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仅有“ 120”特服号 码,无市话或其他特服号码成为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 (六)年出诊次数。依据当地卫生发展规划,急救中心(站)按 照能力建设基础,制订年预期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增长率。 区域内院前 医疗急救网络年出诊次数须基本达到预期水平。 (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建章建制。各地急救中心(站)和急救 网络医院须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内标准的院前急救核心制 度,各种制度与规定须制订成册。 (八)突发事件医疗救援预案健全。各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 须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紧急救援预案, 预案包括汇报制度、 评估分级、 响应、人员职责等方面内容。 (九)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演练。有年度突发事件演练计划, 演习方案、评估和总结。 (十)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与集会保障。 全年突发事件紧急医 疗救援响应须有登记,重大或受到政府、社会、媒体高度关注的须有 会议记录与总结,集会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与登记制度健全。 (十一)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各地急救中心(站) 和急救网络医院须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医疗质量控制部门, 承担医疗质 量控制和相关培训工作,依据省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求, 做 好信息上报工作。 (十二)回访、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健全。急救中心(站) 和急救网络医院须建立健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回访, 投诉处理以及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 会处理医疗纠纷等相关事宜。 (十三)院前医疗急救学科建设。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 院应积极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学科建设,制订年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 年工作进度,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等。对院前医疗急救学科建设情况每 年要有总结。 (十四)急救服装及急救标示统一。各地急救中心(站)和急救 网络医院须使用服装、车辆、工作牌等各种专用标识。 二、调度指挥 (一)通讯系统建设。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 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 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二)指挥调度职责和规范。须建立完善的指挥调度员工作职责 和规范,指挥调度规范化,文明用语、派车单患者信息登记规范,调 派救护车及时,实现指挥调度全程监控。 (三)各市(州)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须逐步建立与所辖行 政区域内与区 (县) 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平台, 以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 (四)计算机调度系统信息齐全。系统有年呼救出诊基本信息记 录,疾病谱信息、呼救电话录音信息等。 (五)调度员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在保证 24 小时值班制的基础 上,建立完善的重大事件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已发指令尚未完成 急救任务,待命急救单元,突发事件处置与投诉等须书面交班。 (六)调度员培训考核与例会制度。调度员须建立定期培训考核 制度, “120”调度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内容至少包 括急救知识与技能、 新调度软件应用与技能、 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律、 法规等。建立调度员例会制度,查漏补缺。 (七)与城市其他应急体系信息联动。120 调度指挥中心须建立 与城市其他应急体系如“110” 、 “119” 、 “122”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并逐步 建立与其它医疗机构的医疗信息互通平台。 (八)系统维护与保养制度健全。120 调度指挥中心有条件的, 可配备专业的系统与通讯终端维护工程师;不具备条件的急救中心 (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有专人负责监测系统运行,可以合同的方 式委托公司负责紧急维修和定期检测维护。 (九)制订设备更新与系统升级计划。120 通讯指挥系统与计算 机及通讯技术的发展联系紧密。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有 与之相适应的更新与升级计划。 三、急救医疗 (一)医生、护士人员配备。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配备医生、护士、急救员等,并确保 当班车辆 24 小时运行。 (二)医生、护士资质要求。须取得资格证与执业证,经院前医 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跟车实习与进修期满。 (三)执业要求。院前医疗急救医生、护士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执 业, 除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还需执行本行业标准与规范。 (四)医疗核心制度与规范: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 建立与完善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适合本行业要求的医疗核 心制度与规范。 (五) 院前医疗急救从业医生、 护士须熟练掌握院前急救常见病、 多发病的医疗处置(见附件一) ,掌握急救病人心理护理要点和沟通 技巧,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文书的书写,熟练掌握院前医疗急救车载医 疗设备与各种配备搬运装备,消洗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等。 (六)院前医疗急救从业医生、护士须掌握突发事件汇报程序, 具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评估能力,熟悉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流程等。 (七)院前医疗急救从业医生与护士轮训与继续再教育。 急救中 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须有院前医疗急救医生、护士轮训和人才培 养规划。在保证急救中心(站)24 小时运行的前提下,安排医护人 员参加进修和接受继续再教育。 (八)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药品管理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麻醉药品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毒麻药品管理规 定。 (九)药品及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与装备采购与招标须符合国家 招标法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与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