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换热站知识点
集中供热换热站知识点 1 换热站总体设计工艺需求 1 、工艺设计时应优先选用换热机组; 2、 当采暖用户二次系统有不同的用热温度要求时,宜分别设置换热系统;当用热系统所需资用压头差别较大时,可考虑采 用二次泵系统; 3、 对于水-水换热站,当采暖系统一次回水温度高于60℃时,在合理经济的前提下,可考虑利用温度梯度对低温水系统进行 预热,以充分利用一次管网输送的热能。 2 换热站加热介质侧的设备设置要求 1、根据用户要求装设热量计量装置; 2、 对于加热水需要设增压泵或混水泵的水-水换热站,水泵应根据外网水力工况分析的结果来设置,以不影响其它用户的水 力工况为原则; 3、 当用户系统有 2 个或 2 个以上时,宜设置分集水器或分汽缸; 4、 当加热介质为蒸汽时,站内主蒸汽管上应设自动切断阀和安全阀,每组换热器的蒸汽入口须设切断阀和调节装置; 5、 加热介质调节装置和计量装置前应设过滤器; 6、当加热介质为蒸汽或高温水时,加热母管和分支阀门宜选用焊接阀门; 7、 汽-水换热站应设置凝结水回收系统; 8、管壳式换热器上应设置安全阀。 3 换热站的规模和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换热站的位置宜选在负荷中心区; 2、换热站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150m; 3、换热站的供热规模不宜大于20 万 m2(供热面积 ),单个供热系统的供热规模不宜大于10 万 m2(供热面积 ); 4、换热站的站房可以是独立建筑,也可设置在锅炉房附属用房或其它建筑物内;既可设在地上也可设在地下,但应优先考虑 设置在地上建筑物内; 5、当换热站的热源为蒸汽或水-水换热站的长度超过12m 时,应设置两个外开的门,且门的间距应大于换热站长度的1/2; 6、换热站应考虑预留设各出入口; 7、换热站净空高度和平面布置,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操作、更换的要求和管道安装的要求,净空高度一般不宜小于3m。 5 换热站热负荷的计算,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热负荷,宜采用经核实的建筑物设计热负荷; 2、当缺乏建筑物设计热负荷数据时,应按照《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围护结构的实际情 况进行估算; 3、生活热水热负荷 ,应根据系统的卫生器具数量、类别和使用要求,并结合换热设各的特性进行计算后确定;当生活热水换热 设备采用快速换热器时,设计热负荷应按卫生器具的秒流量计算; 4、换热站的总热负荷,应在各系统设计热负荷累计后根据用户的用热性质和要求乘以0.6~1.0 的同时使用系数。 5 热水采暖系统水平管道的敷设坡度及坡向设置原则 1、 供、回水水平干管的坡度,宜采用i=0.003 ,不应小于 0.002;坡向应有利于空气排放和管道泄水; 2 、与采暖立管连接的散热器供水支管,i≥0.01(坡向散热器); 3 、与采暖立管连接的散热器回水支管,i≥ 0.01(坡向立管); 4 、当受条件限制,供回水干管(含单管水平串联的散热器连接管)无法保持必要的坡度时,允许局部无坡度敷设,但该管道 内的水流速度不得小于0.25m/s 。 6 散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散热器应明装,并宜布置在外窗的窗台下。室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朝向的外窗时,散热器应优先布置在热负荷较大的窗 台下; 2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公寓等有防烫伤要求的场合,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3、 有外窗的房间,散热器不宜高位安装。进深较大的房间,宜在房间的内外侧分别布置散热器; 4 、散热器暗装时,应留有足够的气流通道,并应方便维修; 5、 门斗内不得设置散热器; 6、 片式组对散热器的长度,底层每组不应超过1500mm( 约 25 片),上层不宜超过 1200mm( 约 20 片),片数过多时可分组串联 连接(串接组数不宜超过两组 ),串联接管的管径应≥25mm;供回水支管应采用异侧连接 7 换热站应设置如下报警装置 1、 加热介质超温超压报警; 2 、被加热介质超温超压报警; 3、 水泵故障报警; 4、 水箱超低、超高水位报警; 5 、换热站环境温度超高报警。 8 补水泵设置要求 1、补水泵扬程应保证补水压力比系统补水点压力高 30~~50kPa ; 2、 补水泵总小时流量宜为系统水容量的5%;系统较大时宜设置2 台泵,平时使用 1 台,初期上水或事故补水时2 台水泵同 时运行;注:系统较大时补水泵流量过大,会使膨胀水箱(或膨胀罐 )调节容积过大;当采用变频泵时,水泵长期在低转速下运 行效率较低。因此,建议设置2 台补水泵。 3、 当按上款规定的总流量设置1 台补水泵时,采暖系统、空调热水系统、冷热水合用的两管制空调系统的补水泵宜设置备 用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