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 关于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你了解多少 ?量刑过重的刑事 上诉状怎么写,请看下面小编整理的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范 文。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1】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汉族,xx**人,住。 上诉人不服 xx 省**区人民法院()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 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予以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涉案数额(6000 元)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 (十)项:对已陈旧、残损 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 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五条第 (九)项: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 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 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本案被盗物品是苹果笔记本电脑,属于高档消费品,价 格变化巨大,新电脑的出售价格较高,一旦进入生活领域, 其价格就急剧下降。 上诉人认为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物品的估价并未结合 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进行合 理、公正估价,估价过高,应予依法核减。 二、上诉人具有从轻、减轻情节 (一)全部退赃:上诉人盗窃笔记本电脑已追回退还,从 这一事实来看,并未造成实际的损失,则在量刑上予考虑。 (二)系初犯,偶犯:上诉此前无犯罪记录,也无其它违 法违纪行为。 (三)自愿认罪:上诉人自愿认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 查,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四)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诉人的犯罪行 为所产生的损失已全部挽回,并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 失,社会危害性较小。 (五)上诉人家属现正积极筹集钱款,愿积极主动向法院 交纳罚金。 三、上诉人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盗窃数额较大 没有异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 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上诉人涉案金额仅属数额较大 根据《xx 省高级人民法院、xx 省人民检察院、xx 省公 安厅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高法发[xxx]15 号):(二)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巨大的起点,其他地区为 10000 元本案 上诉人的盗窃数额为6000 元,未达到 数额巨大 标准,仅达到数额较大的盗窃罪量 刑标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审理盗窃案 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二)盗窃 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 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2、全 部退赃、退赔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上诉人已全部退赃,且未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主观恶 性不大, 自愿认罪, 具有悔罪表现,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 条之规定,上诉人的情节不重,危害也不大,一审法院的判 决量刑畸重,有违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四、恳请二审法院依法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 人民法院 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之规定, 上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二审 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 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 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 全部退赃,并愿意积极主动交纳罚金 ;自愿认罪,具有悔罪 表现,本案上诉人存在诸多从轻减轻的情节。 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应该减轻量刑,并适用 缓刑,恳请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2】 上诉人:XX,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xx 省孝 感,现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合同诈骗罪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现已做出(xxx)成少刑初字第 XX 号刑事判决书。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不当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xxx)成少刑初字第 XX 号刑事判决书对上 诉人的判决,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对上诉人 XX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1、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而上诉人 XX 作为 XX 的老乡,经其邀约进入公司工作, 平常的工作就是按照老总的吩咐,将做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 客户看,他对公司的经营模式、方式毫不知情。 所以说上诉人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客户财 物的目的无从谈起。 如果说是共同犯罪的话,上诉人也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 故意。 2、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 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上诉人平时的工作主要按照按照 XX 的吩咐,将做 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客户看,并不参与拟定、签订、履行合 同,也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事实。 (2)、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无从谈起。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不到两个月,总共领取约 4000 块钱 的工资收入,并无其他任何非法获利。 上诉人作为一个农民,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经同村人 XX 介绍进入公司打工,是为了挣得一点辛苦钱,养活贫困的 家庭。 同时由于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上诉人一直深信公司 是合法正规的公司。 现在大学生毕业了都找不到工作,上诉人认为找个工作 不容易。 上诉人一直都希望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来挣钱,从未想 过通过欺骗等不法手段来牟取暴利。 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在程序上存在很多瑕 疵,故本案仅凭上诉人第一次的口供无法认定上诉人构成合 同诈骗罪。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 从本案来看,本案是单位犯罪,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 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 责任。 上诉人作为公司的普通员工,既不是主管人员也不是直 接责任人员。 所以上诉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朱洪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量刑过 重。 上诉人 XX 有两个小孩,一个十三岁,一个八岁需要抚 养。 上面还有年迈的父母亲需要赡养,家庭十分贫困,特别 是母亲身患重病。 同时上诉人也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健康状况不佳。 上诉人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养家糊口的生活费。 但不曾想公司及主管竟然打着合法的旗子干着非法的 勾当。 事情出了以后,上诉人也多次表达对受害者的同情,, 并愿意积极退赃,弥补自己的过错,良心的不安。 四、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希望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实际 情况及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