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招投标将全面电子化!
重磅!招投标将全面电子化! 2017 年,将是建筑业风起云涌的一年。与建筑业密不可分的招 投标市场也注定不会平静。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深 入推进,招标投标必将完成从传统向电子化的跨越。经过 10 多年的 发展,我国电子招标采购应用广度深度不断拓展, 经济社会效益逐渐 凸显。各地的实践表明,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以来,交易效率大大提 升,节资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更加充分透明。 为了大力发展电子化招标采购、 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和交 易大数据在行政监督和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助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 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 6 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 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 年) 》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 ,为 招标采购电子化划定发展路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对《行动方案》的关键点进行了解 读。 电子招标采购仍然存在问题电子招标采购仍然存在问题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电子招标采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包 括以下方面: 一是发展不平衡,地区和行业认识不尽一致,全流程电子化程度还不 高,监管电子化明显滞后。 1 二是运行不规范,有些平台交易、服务和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管办不 分、行政垄断以及交易平台市场化程度不够的问题。 三是资源不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 “信息孤岛”问题 依然突出。这些问题制约了电子招标采购在更广范围、 更深程度的应 用发展。 为深入解决上述问题、 加强统筹谋划、 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 6 部委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 ,用来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全面推行 电子化招标采购, 改革创新招标采购交易机制、 信用体系和监督方式, 实现招标采购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划定“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路线图划定“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路线图 《行动方案》 规划了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 图,分年度提出了 “建立完善制度标准和平台体系架构,各类信息平 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招标采购” 的行动目标。其中提出,到 2019 年,覆盖全国、分类清晰、透明规 范、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以协同共享、动态监督 和大数据监管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体系全面发挥作用, 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为实现上述目标, 《行动方案》强调了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政府方面要从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交易规则、安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体系建设运营。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 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 2 二是坚持互连互通、资源共享。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 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互通, 招标采购全流程透明高效运行。 加快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有关信息平台的对接融合, 推动市场大数据充分 聚合、深入挖掘和广泛运用。 三是坚持创新监管、提高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 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 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 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行业组织 和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典型地区、行业和平 台的创新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实现全地域、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招 标采购。 明确三大平台建设发展思路明确三大平台建设发展思路 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明确区分为交易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三大平台的基础上,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 系统三大平台各自定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 《行动方案》明确了 分类指导推进的发展路径。 关于交易平台, 要着力推进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行动方案》 提出,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 专业化方向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 3 易平台,满足不同行业电子招标采购需求, 并促进交易平台在市场竞 争中实现集约化发展。支持和鼓励交易平台通过优质高效服务, 吸引 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愿运用电子化招标采购。 交易平台应当以在线 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为目标,围绕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行功能设置, 切实为交易主体服务,为行政 监督部门提供监管便利。 有关部门各机构应当对交易平台实现跨地区、 跨行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不得设置市场壁垒。 关于公共服务平台,要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供给。 《行动方案》要求各 地加快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实现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 标采购活动的公共服务全覆盖。 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 “交易平台枢 纽, 公共信息载体, 身份互认桥梁, 行政监管依托” 的基本功能定位, 免费提供依法必需的公共服务, 并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等方 式,建立平台可持续运行机制。公共服务平台不得具备交易功能。鼓 励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创新 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关于行政监督平台,要着力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与交易平台和公共服 务平台相比,行政监督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有的还存在管办不分、 交易服务与监管不分的问题。 《行动方案》要求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 督部门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政 监督平台,满足在线监管的需要。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具备对招标采购 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监管等功能,不得与交易平台合并建设和运营, 也不得具备任何交易功能,保证在线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 4 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 不得限制或排斥交易平台、 公共服 务平台与其对接交互信息。 连通“孤岛”连通“孤岛” ,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行动方案》从推进平台对接和完善信息交互机制两个方面, 要求加 强资源共享。 一方面, 推动各级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以公共 服务平台为枢纽,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其中,交易平台应当选 择任一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息, 并可依法直接与相应的行政监督 平台对接交互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相应的行政监督平台实现对 接,并负责将交易平台依法交互的交易信息、 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应行 政监督平台。 下级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上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 息,鼓励同级公共服务平台之间互联对接, 逐步形成全国纵横联通的 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同时,加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公共资源交 易、投资、信用等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 另一方面,强调要积极培育各类平台主动交互信息的内生动力, 按照 互利互惠原则, 提供依法公开数据的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按 照交互数据的结构类别和规模比例, 分享集合数据使用权利和大数据 分析成果运用的增值效益,促进信息全网有序流动。 强调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强调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 国务院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要求, 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 5 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 招标投标领域的交易数据和信用信息 数据,不但能够为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也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