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被许可方):甲方(被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许可方):乙方(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第 1 1 条条 许可安排许可安排 1.1 作品的相关信息: 作品名称:。 作者:。 创作完成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发表状况:已发表/未发表 出版社及书号(如有):。 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如有):。 以下简称“该作品”。 1.2 乙方将该作品的改编权和摄制权许可甲方使用,乙方许可甲方将该作品进行以下 第种方式的使用: (1)改编成电影剧本并拍摄成电影; (2)改编成电视剧本并拍摄成电视; (3)改编成视频剧本并拍摄成视频; (4)其他:。 1.3 如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需要由甲方改编,则根据作品改编的作品(如剧本)的 著作权归属,由甲方与编剧自行安排决定,乙方不享有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双方另有约定 除外。 1.4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范围,甲方制作的作品(如影视剧、视频等,以下称“改 编作品”)的著作权由甲方享有。甲方在《著作权法》规定的全部权利种类内使用和处分, 不需要另行获得乙方许可和支付报酬。 1.5 许可期限:甲方获得许可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在《著作权法》规定 的全部权利种类内继续使用和处分改编作品而无须另行获得乙方许可和支付报酬。 1.6 专有许可: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畴内所列权利授予任何第三方行使, 而且乙方自己也不得行使。 1.7 转授权许可:对于转授权事宜,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范畴内所列权利转授权给第三人行使; (2)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范畴内所列权利转授权给第三人行使,但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人 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在此限。 1.8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种标准: (1)许可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金额为税前 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2)许可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金额为税后 金额。 1.9 上述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人民币(大 写)(¥元)。 (2)上述许可使用费分次支付。其中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即元。 (3)其他:。 1.10 乙方同意接受本合同第 1.8 款的许可费作为甲方取得作品改编权和摄制权许可使用 的全部有偿代价;甲方因行使上述权利而取得的改编作品以及因此而衍生的一切权益归属 于甲方,与乙方无关。 1.1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许可使用作品的纸质版 /电子版。甲方就该文稿出具书面认可书后,方视为乙方已履行本条款约定的交稿义务。 1.12 若甲方的改编作品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 种方式使用该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采用下列方式:“根 据(乙方)的文学作品改编”,署名的形式、先后顺序和 字体由甲方确定。 1.13 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改编作品的名称是否采用与作品相同的名称,无须另行向乙方支 付许可使用费。 1.14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协助,包括签发有关的授权书与声明给甲方,使甲 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权利及证明其为上述权利的独家及合法的权利人。 1.15 甲方在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 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乙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日人民币(大 写)(¥元)。若乙方担任甲方顾问需要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 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1.16 甲方对乙方作品进行改编时应保留原作的基本风貌,不得任意改变原作的主题思想 和故事主线,更不得歪曲作品内容,不得破坏作品的完整性。 1.17 甲方为改编作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 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 影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得损害乙方形象。 第第 2 2 条条 声明与保证声明与保证 2.1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该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 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本合同一经合法签署及交付,即构成对该方合 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强制执行。 2.2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和范围使用该作品,除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特 定用途外,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作品进行处置,不得制作或允许第三方制作该作品整 体或部分的任何复制品。甲方行使乙方对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作品的其他合 法权益。 2.3 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作品的使用而侵犯到他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 法权益。如果因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 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 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及支出等。 第第 3 3 条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3.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 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 部经济损失。 3.2 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 的%作为违约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在改编作品完成前解除的,则甲方无权再获得本合同项下的任何 许可权利,甲方应停止该作品的利用且甲方应按许可使用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造成乙方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3.3 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第 1.11 款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作品的,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许可使用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五日内,乙方须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第 4 4 条条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 4.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采取书面形式。 4.2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第 5 5 条条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 5.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的 法定代理人)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第 2 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3)。 5.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 同: (1)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