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农民与农业的现代化
龙源期刊网 美国的农民与农业的现代化 作者:刘春晓 来源:《历史教学·中学版》2010 年第 10 期 关键词农民,农场主,农业机械化,生产专业化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10)19-0006-05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农业大国。但是,两国的农业差别很大。理解是学习历史的关键环节, 学习外国史最忌用中国的概念解释。美国的农民以及农业现代化有很多美国自身的条件和特 征。本文根据学术研究略加介绍。 一、美国的农民大都是农场主 2003年,美国的耕地面积约为9.38亿英亩(相当于 56.28亿市亩。1 英亩大约相当于中国 6 市亩),谷物产量 3.5亿吨,农业就业劳动力为200万人左右,约占全国人口的0.7%。根据国 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03年我国的耕地面积仅有18.51亿亩,谷物产量 4.3亿吨,但务农人 口高达 5亿。与我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小农经济不同,农场是美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 1987年,美国农场的平均面积是540英亩(相当于 3240市亩)。根据美国官方的统计分类,在 1974年以前,拥有土地在10 英亩(60市亩)以上而且年销售额在50美元以上、或者拥有土地不 足 10英亩,但年销售额在250美元以上者,可称之为农场。1974年以后,销售额在 1000美元 以上才被认为是农场。根据这一定义,美国大约有200万个农场。其中小农场大约有163万 个,大型农业综合企业有9.3万个。年销售额超过 25万美元的 9.3万个大型农业综合企业占美 国农业总销售量的 48.8%。这些数字说明,至今美国的小农场仍然占多数。美国的“农民”大多 是农场主。 立国之初,美国农业的从业人口曾经占其人口总数的70%以上。开国元勋杰斐逊曾歌颂 农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行业,家庭农场则被认为是美国民主得以存在的基础。殖民地开拓之 初,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农场规模一般都比较小。1619年,弗吉尼亚实行“人丁权”制 度,每人可得到 50英亩(300市亩)的授地,其他各个殖民地的计口授田面积也大都在50~200 英亩(300~1200市亩)之间。美国在立国前后就不存在小农经济,如果按中国式的占有土地确 认身份,美国的小农场主也相当于中国的大中地主。美国压根儿就不存在中国式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