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工信部:鼓励现有水泥公司兼并重组 2023年11月30日19:59 来源:中国证券网 字号: 已有0条评论 复制标题链接 【编者按】工信部11月30日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鼓励现有水泥(熟料)公司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页面导读: 工信息部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鼓励现有水泥公司兼并重组 推荐阅读 观望气氛浓重 政策明朗前仍将保持震荡 [免费诊股] 破位下行或为诱空 · 主板新兴产业股暗藏转型机遇(图) · 工信部抬高门槛 水泥笑纳红包 · 券商股价回到10月行情启动时水平 · 27亿资金流出医药板块(图) · [微博]调整不影响中长期向上趋势 · [股吧]高手发现主力洗盘真实意图 · [和讯知道]内盘 外盘是什么意思 水泥荒闪现 四季度部分地区价格创历史新高 国金证券:2023年坚定看好水泥股 重点推荐5股 水泥股一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 工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原[2023]第127号 为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在对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水泥行业准入条件.doc 十一月十六日 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一、总则 (一)为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克制产能过剩和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二、项目建设条件与生产线布局 (二)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省级水泥行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规划环评规定,和项目本地资源、能源、环境、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相适应,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水泥产能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 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四)鼓励现有水泥(熟料)公司兼并重组,支持不以新增产能为目的技术改造项目。 (五)投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司应是在国内大陆地区现有从事生产经营的水泥(熟料)公司。 (六)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项目。严禁在无大气环境容量的区域内新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对该区域已有水泥(熟料)生产公司的改造项目要做到“以新代老、减排治污”。 (七)新建项目要取得土地预审、矿山开采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方可立项核准,必须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 (八)鼓励对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变频调速和以消纳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可替代原料、燃料等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九)投资水泥(熟料)新、改、扩、迁建项目自有资本金的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 三、生产线规模、工艺与装备 (十)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单线建设要达成日产4000吨级水泥熟料规模,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市场容量有限的边远地区单线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日产2023吨级水泥熟料(运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和特种水泥生产除外)。 (十一)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有可供设计开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岩资源保证,并做到规范矿山勘探、设计、开采。做好资源综合运用,加强环境保护,及时复垦绿化,严防水土流失。 (十二)新建水泥粉磨站的规模要达成年产水泥60万吨及以上。边远省份单线粉磨系统不得低于年产30万吨规模。 粉磨站的建设应靠近市场、有稳定的熟料供应源和就近工业废渣等大宗混合材的来源地,要配套70%以上散装能力。 (十三)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要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十四)新建水泥(熟料)项目要采用先进成熟、节能环保型技术装备,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长期运转。具体规定如下: 1、采用先进的矿山安全爆破和均化开采、原料预均化、生料均化技术和设施; 2、采用立磨、辊压机、高效选粉机等先进节能环保粉磨工艺技术和装备; 3、采用节能降耗的窑炉、预热器、分解炉、篦冷机等煅烧工艺技术和装备; 4、采用先进的破碎、冷却、输送、计量及烘干技术和装备; 5、采用先进、高效及可靠的环保技术和装备; 6、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生产监视控制和管理控制系统。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运用 (十五)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综合电耗、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综合能耗要达成国家规定的单位水泥能耗限额标准。 (十六)水泥粉磨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38 kWh/t。 (十七)运用工业废渣作为水泥混合材的,其废渣品种、品质和掺加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十八)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公司,应按国家《节约能源法》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环保评价检查测试,提供准确可靠的能耗数据和环境污染的基本数据。 五、环境保护 (十九)水泥(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贯彻各项环保措施;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不得投产。 (二十)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可替代原料、燃料解决的污染控制标准。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新建水泥项目要安装在线排放监控装置,并采用高效污染治理设备。 (二十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国家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的规定,建立清洁生产机制,依法定期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二十二)水泥用灰岩开采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严格按照业经批复的矿产资源开发运用方案进行。要分别制定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执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并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二十三)原料和产品破碎、储运等过程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