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教办年工作计划
市青教办XX年工作计划 XX年全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总体规定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围绕中心,强化管理,创新发展,打造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青少年教育,以优秀成绩迎接党十八大召开。 一、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不停提高青少年教育队伍履职能力 1.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开展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省型、创新型、廉洁型为重点“五型”机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营造求真务实、服务为本、奋发有为、友好愉悦工作气氛。 2.加强和改善调查研究工作。按照《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沈阳市教育局有关深入加强和改善调查研究工作意见》规定,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认识,重点围绕工作措施途径问题、事关全局重大问题、群众关怀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每名干部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汇报。加大对全市青教系统调研成果表扬力度。加强市、区县青少年教育研究会建设,深入发展研究会会员,集中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市科普宣传周等活动。 3.加强全市青少年教育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少年审判社会调查员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校外教育、小区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参与学术研讨和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4.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水平。深入加强“沈阳市青少年教育服务网”、“沈阳网上家长学校”、“沈阳市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网”建设。 二、深入加强校外教育阵地建设,不停提高校外活动场所服务质量 5.加强小区“少年之家”建设。根据建设部、民政部《有关深入做好小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深入加强小区少年之家建设。XX年计划再增长300个“星级小区少年之家”。 6.改善校外活动场所硬件环境。继续争取中央专题彩票公益金、市财政资金支持本市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环节地推进完毕对各专业校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改造和更新,支持破旧宫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7.提高校外教育工作者业务能力。聘任国内著名专家、优秀专业教师,通过举行讲座、组织研讨、开展优秀课程观摩、组织外出学习等方式,对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争取在本市校外活动场所中成立科技教研组,加大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支持力度。 8.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积极运用中央彩票公益资金,建设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蓬勃发展,不停满足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9.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指导和检查。出台《沈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规定》。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规定,加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迎检工作督促检查。 三、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停丰富校外教育活动内涵 10.深化“双有”主题教育活动。以全国“双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25周年为契机,通过深入弘扬“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主题,丰富校外活动内涵,推进活动品牌建设,积极组织本市青少年参与以“童心有爱 绽放未来”为年度主题小朋友图文创作大赛、“六一”小朋友论坛等活动。 11.积极开展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以迎接党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题,举行沈阳市校外系统第十届艺术节。选拔优秀文艺作品,代表本市参与在青海西宁举行第十一届“三北”文艺汇演。继续开展校外系统“但愿之星”评比活动,表扬本市在校外系统各项活动中获得优秀成绩少年小朋友。 12.设计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公益日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创立全国文明都市规定,结合本市迎接全运会宣传,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日活动,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 13.参与全国第十七届绘画书法作品大赛。积极做好优秀作品选拔,参赛作品选送工作。 14.开展国际间青少年文化教育交流。做好韩国大田广域市青少年访问交流团接待工作;组织本市中小学生赴日学习交流。 四、深入推进家长学校长期化管理,不停提高家长科学育子水平 15.开展规范化家长学校普及活动。要坚持“两个规范”、“两个关注”。按照《沈阳市家长学校规范化管理实行方案》规定,家长学校要做到规范办校、规范办学,深入推进规范化家长学校建设,扫除工作盲点,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微弱地区。年终,组织人员对工作进展状况进行抽查。 1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聘任国家级、省、市著名家庭教育专家、教师,建立专业家长学校教研队伍,指导中小学、幼稚园有效开展教学工作;加强全市专兼职工作者业务培训,加紧教师队伍专业化进程。积极开展对骨干教师培训,年终,开展骨干教师评比活动,并择优推荐参与省骨干教师评比。 17.发展多元化、多类型、满足不一样群体需求家教模式。推广朝阳一校1+3家长训练模式,鼓励引导学生家长自主开办家长俱乐部,开展讨论式、互动式家教活动。倡导网络学习,增强学习自主性、选择性,倡导建立网络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灵活、便捷、个性化学习条件。 18.开展“合格家长”培训。按照国家“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规定,探索开展“合格家长”培训,使用省教育厅最新审定家长学校通用教材,执行省家长学校指导组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合格家长培训工作。 19.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系列专题讲座、征询和经验交流,协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措施,学会有效亲子沟通技巧,从而满足家长个性化学习需求。与辽海讲坛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校园行系列活动。 20.开展评比家长学校优秀教案征集活动。鼓励、调动基层家长学校及有关家庭教育工作者设计、撰写教案,在全市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中开展优秀教案征集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家长学校优秀课评比及示范课观摩等活动,增进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21.开展“家长学校五年规划优秀科研成果评比”活动。充足发挥国家家庭教育试验区、省试点区和全国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设置试验基地作用,总结提炼出一批科研成果并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参与省优秀科研成果评比。 五、深入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停增强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实效 22.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周活动。于5月2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周活动,发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街道、小区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奇宣传活动,大力协调各新闻媒体,对宣传周活动和波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典案件进行专题报道。 23.加强沈阳市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专家团体,进行公益辅导,扩建教师心理征询师沙龙。 24.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确定5月15日为“沈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日”,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街道、小区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心理学专家、资深心理征询师深入中小学校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巡回讲座,强化中小学教师及学生家长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重要性认识,面向青少年及其周围人群普及心理健康常识。适时举行“沈阳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25.加强少年审判社会调查员工作。根据实际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全市少年审判社会调查员队伍,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组织本市著名心理学专家、资深心理征询师,加强沈阳市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