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各接尘岗位操作规程
· 编制单位:东岭煤矿 2023年1月 东煤发[ 2023 ]第4号 签发人:马国庆 关于印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告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防止和控制作业场合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合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矿委会审批通过,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主题词: 印发 职业 防止 责任制 告知 抄送: 集团公司 东岭煤矿综合办 2023年1月10日印发 共10份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此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贯彻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 东煤发 [ 2023]第6号 签发人:马国庆 关于印发《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告知 矿属各部门: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防止和控制作业场合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合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并于2023年1月12日经矿委会审批通过,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主题词: 印发 职业 危害 告知 制度 告知 抄送: 集团公司 东岭煤矿综合办 2023年1月12日印发 共10份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告知的内容 l、规章制度 2、操作规程 3、劳动协议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4、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5、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 二、告知的方式 1、以面对面的方式交流。 2、以文献的方式进行告知。 3、签订劳动时面对面交流和文本的方式共同告知 ,双方并在告知书上签字。 三,告知的责任部门 办公室对职工从业环境以及其他职业危害的相关内容有第一告知权。 四、考核 1、以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有职业危害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 东煤发[ 2023]第007号 签发人:马国庆 关于印发《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的告知 矿属各部门: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防止和控制作业场合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合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并于2023年1月16日经矿委会审批通过,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主题词: 印发 职业 危害 申报 制度 告知 抄送: 集团公司 东岭煤矿综合办 2023年1月16日印发 共10份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关于开展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告知》、《陕西省煤矿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 煤矿公司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煤矿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所在辖区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 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煤矿公司应当在每年3月30日前申报。 三、 煤矿公司申报后,因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构申报变更内容。 四、 煤矿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构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五、 煤矿公司按照《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填报说明逐项填报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申报表一式三份。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应自收到煤矿公司职业病危害申报材料后,出具《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作为用人单位已经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有效凭证。 六、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于每年4月对煤矿公司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实行监察。煤矿公司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依法查处。 请煤矿所属各部门领导及时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东煤发[ 20237]第009号 签发人:马国庆 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的告知 矿属各部门: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防止和控制作业场合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合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防止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并于2023年1月16日经矿委会审批通过,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主题词: 印发 职业 健康 教育 培训 制度 告知 抄送: 集团公司 东岭煤矿综合办 2023年1月16日印发 共10份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对的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