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燃气切割工艺守则
氧燃气切割工艺守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利用氧燃气火焰进行手工或机械切割的一般技术 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压力容器产品的常用碳素钢、 低合金钢金属 材料的下料切割、坡口切割及成型零部件和孔的切割等。 2、一般技术要求 2.1 从事氧燃气切割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熟悉所用 设备、工具和气体的使用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事故应急处理方 案,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2 在氧燃气切割时,对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应遵守 GB9448《焊接 与切割安全》的有关规定。 2.3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2.4 气割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10 米范围内不应有易燃易爆物 品,必要时应加阻燃挡板遮挡,以防风吹、飞溅等。 2.5 被切材料表面应平整、 光洁, 表面无凹凸不平或严重油污、 锈蚀。 2.6 气瓶使用时存放位置符合安全要求, 且要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 架或固定装置上。 2.7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 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 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通风所使用的 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 定值,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3、切割前准备 3.1 切割前应对使用设备、气体及其减压装置的可燃气供气接头等, 均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仪表及气路处于正常状态。 3.2 检查工作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3 点火之前,应检查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 3.4 使用自动或半自动切割机时, 工作前应进行空运转, 检查机器运 转是否正常,控制部分是否损坏失灵。 3.5 检查气体压力,当瓶装氧气压力用至 0.2~0.3MPa 表压,瓶装乙 炔气用至 0.1MPa 表压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关阀保留余气。 3.6 检查工件材质和下料标记,熟悉其切割性和切割技术要求。 3.7 检查切割工件是否平整、干净,应去除割件表面的污垢、油脂、 氧化皮等。 3.8 为减少气割后工件变形和利于气割时排渣, 气割前工件应垫平并 选放好支点,且工件下面留有一定高度的空间。 3.9 点火前应预先根据割件的厚度配置相应型号的割咀, 同时将氧气 和燃气减压器调至所需的压力值。 3.10 半自动直线气割时,应先将导轨放置在待割板料上,气割机割 炬一侧靠向操作者,校正好导轨与工件后,调整好割炬与工件之间的 距离、垂直度。切割坡口时应调整好割矩倾斜角度,割圆件时,则装 上半径架,调好切割半径, 如用半自动割圆则应抬高定位针,使靠近 定位针的滚轮悬空再调切割半径。 4、切割操作 4.1 必须做好气割的各项准备后方可点火气割。 4.2 点火时,先开少量预热氧(阀门开约 1/4 圈) ,然后开燃气阀, 点燃混合气,检查风线(切割气流) ,先调预热火焰再试开切割氧, 检查切割氧气流是否挺直清晰并符合切割要求。 4.3 预热火焰长度应根据板厚加以调整, 根据可燃气体性质,一般采 用中性焰对工件均匀预热。当采用氧-丙烷切割时可用氧化焰预热, 再用中性焰切割。 4.4 用预热火焰将工件切口始端预热到金属的燃点(呈亮红色) ,然 后打开切割氧,待切口始端割穿后再移动割炬进入正常切割。 4.5 切口应选择工件余料较大的部位, 并选择余料较大的部位结束切 割。切割细长条状工件时应采用断续切割或双边同时切割工艺。 4.6 气割时应注意风线(切割气流)长度一般最好应超过板厚的三分 之一,割咀与工件的距离一般大致等于焰芯的长度加上 2~4mm,具 体按表 7-11 选择。 4.7 气割板厚不大于 8mm 的薄板时,应对钢板进行有效的夹持,以防 止钢板在切割受热时变形而产生位移,从而影响切割质量。 4.8 气割 4~25mm 厚的板料时,为提高切割效率,割咀可向后,即向 切割前进的方向倾斜 20°~30°角,具体按表 7-9 选择。 4.9 除切割速度外,割纹的后拖量还受割咀倾角的影响, 切割速度与 工件厚度、切割氧纯度和压力、割咀结构等都有关,有关参数规范的 选择详见表 7-4~表 7-7。 4.10 气割过程中若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切割氧,然后关闭可燃 气和预热氧, 以防止回火火焰倒燃。 自动切割过程中, 如果发生回火、 未割透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机器运行,排除故障,沿轨迹返回原处 后重新切割。如需移动位置,在关闭切割氧的同时火焰应迅速离开板 面,以防止薄板受热变形。当继续切割时要对准割缝适当预热继续切 割。 4.11 割近终端时如果手工气割,割咀可稍作后倾,以利工件底部提 前割透并保证收尾切口质量。 4.12 切割结束或中途长时间停止工作,割炬关火时,应先关闭切割 氧, 然后再关闭可燃气和预热氧并随之关闭氧气瓶和可燃气瓶的供气 阀(或工作点供气出口阀) ,松开减压器的调节螺杆。 4.13 为防止钢板气割时产生裂纹,对大厚度合金钢钢板应考虑在气 割前进行预热, 对轧制状态供货的高强度钢钢板应考虑在气割前进行 退火处理。必要时应对气割后的割口进行磁粉探伤。 4.14 气割 4mm 以下钢板时应注意的事项。 a)预热火焰能率要较小,切割速度要尽可能的快,并选用C01-30 割 炬及小号割咀。 b)割咀应向前进方向倾斜与钢板成25°~40°角,割咀与工件距离 为 10~15mm。 4.15 气割 25mm 以上大厚度钢板及型钢应注意的事项。 a)气割大厚度钢板要选用大型号割炬和割咀。切割氧要充足,开始 预热火焰能率要大,先从边缘棱角处预热,达到切割温度时,逐渐开 大氧气并将割咀倾斜,待边缘全部切透时加大切割氧流, 割咀与工件 垂直并向前移动,速度要慢要作横向月牙形摆动。 b)气割钢管时,预热火焰垂直钢管表面,待切透后,割咀逐渐倾斜, 接近切线方向时再继续切割。 c)气割圆钢时,先从一侧预热,火焰垂直于圆钢表面,切割时割咀 转为切线方向,并加大切割氧使之割透, 在向前移动的同时要作横向 摆动使之一次切割完,否则要分瓣切割。 d)型钢的切割,必须使割咀与切割平面垂直,以免出现歪斜和不整 齐的割口。 4.16 安全注意事项 a)在氧燃气切割时其安全要求应按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的要 求进行。 b)所有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包括:仪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铜、 银以及铜(或银)含量超过70%的合金制成。乙炔气瓶须配合合格的乙 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严禁用氧气表代用乙炔表。 c)乙炔气在开启瓶阀时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一圈半,一般只开至 四分之三圈以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气瓶。 d)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放在一起,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 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 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严 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 e)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不 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 气瓶应远离火源的距离 10 米以上,燃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存放在一起。当气瓶 或管路冻住时,应使用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