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
附件: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勤战斗条令》《消防员 职业健康标准》等法律规范,结合灭火救援作战安全工作实际, 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全体指战员参与的所有灭 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社会救援力量可参 照执行。 第三条指导思想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行动,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指导思想,坚持指战员“生命至上”原则, 落实“一岗双责,在 岗履职,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相关要求。 第四条目标任务 通过明确灭火救援作战行动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组织,严密 —1— 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举措,科学组织实施,提升 预防能力, 努力杜绝和明显减少各类灭火救援作战训练行动指战 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责任 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级作战训练安全 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现场指挥员(训练 组织者)为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 作战训练安全管控监督工作。 各级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安 全管理组织、督促安全制度落实、组织安全理论技能学习训练、 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灭火救援作战训练 行动安全。 第六条安全制度 (一)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 度、 大队、 站每月至少开展 1 次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 查找责任落实、人员编配、学习训练、装备维保、车辆巡查、行 车管理、作战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总 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训练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常识学习 教育,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季节转换、队员复 退等特殊或敏感时期,以及执行重特大特殊灾害救援时,必须开 展符合形势任务、气候特点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防事故措施与 — 4 — 要求。消防站常态开展安全行动专项训练,训练时间每周不少于 1 课时。 (三)严格落实干部跟班作业制度。作战训练必须由与之规 模相匹配的级别干部到场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落实安全检查和全程监督。进行侦察、攻坚及非常规灭火救援行 动时,必须由干部或班长带队,现场最高指挥应明确各段任务分 工,站指挥应掌握现场本站人员位置及作战任务。 (四)严格落实安全官(员)制度。总队、支队两级全勤指 挥部必须设置灭火救援安全官,专门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安全管 理、督察。消防救援大队、 站到场至少明确 1 名干部或班长担任 现场安全员,专门负责现场安全监测、提示。总队、支队安全官 对灭火救援现场安全员实行统一管理。总队、支队每年应对安全 官(员)进行不少于 10 天的专项培训,逐步推进持证上岗。 (五)严格落实安全督导提示制度。 总队、支队应定期对队 伍作战训练安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通过图传系统、组织督导 专班实时实地监督会操考核、实战演练和大型灭火救援安全行 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在出动 途中,以及各级作战指挥中心在调度过程中应主动界入,持续提 醒安全注意事项。 (六)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讲评制度。总队、支队、大队应将 作战行动安全作为战例研讨的必评内容。 消防救援站在每一起有 —1— 影响的灭火救援行动后,都应组织即时作战安全讲评,即时讲评 通常在现场器材收整完毕后,或归队恢复战备后转入正常生活、 工作秩序前进行。 第七条禁止条款 (一)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行动,尤其是无人 员被困或确定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时,不得强行内攻,严禁冒 险作业。进入危险建筑内攻前必须进行评估,必要时邀请建筑结 构专家进行鉴定。 (二) 作战行动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危害风险, 落实等级防护, 随身携带空(氧)气呼吸器,在充烟、高温、有毒、缺氧等场所 侦察或作业时,必须佩戴使用。并根据作战环境情况使用安全导 向绳(水面漂浮绳)或救生照明线进行保护,严禁疏于防护。 (三)作战行动应根据指挥员指令, 编组实施,至少两人以 上协同配合,同进同出,严禁擅自行动。 (四)进入危害现场进行侦察或作业前应设置安全员,大面 积灾害现场应多点设置安全员,在出入口处进行登记,检查防护 装备,明确进攻路线、通信方式、撤离信号、撤退路线、接应点, 安全员必须坚守战位,保持不间断联络,做好接应准备,直至内 攻人员全部撤出,严禁擅离职守。 (五)牢记各类灾害事故处置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 规作业,每名救援人员都有纠正他人危险作业行为的权利和义 务,严禁违反规程。 — 4 — (六) 执行内攻等危险战斗任务时, 遇空气呼吸器余量不足、 器材故障、体能下降、 突发险情等情况,无法按时安全有效完成 既定任务时,应立即调整战斗部署或果断撤离、整装再战, 严禁 逞强作业。 (七)队友发生触电、溺水、窒息等紧急情况,必须持续采 取心肺复苏等针对性急救措施,送医途中必须安排人员随车护 送,持续急救,严禁中断急救。 (八)发现危险情形、本人及队友受伤或身体不适等, 必须 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排除或避开险情, 停止作业或撤离现场,医治伤情或入院治疗,严禁隐瞒不报。 第二章安全防护 第八条火灾扑救常规防护 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时,应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 护等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一)通常情况下,必须着消防员灭火防护服、靴,佩戴消 防头盔、灭火防护头套、消防手套、消防腰带、应急逃生自救安 全绳、呼救器、方位灯、照明灯等基本防护装备,携带空(氧) 气呼吸器,根据要求佩戴通信设备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爆炸危险区域时, 必须着消 —1— 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防爆服, 佩戴防高温手套,视情着降温 背心。 (三)进入现场的摄像员、宣传员、通信员、单位技术人员 等,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等级防护,并编组管理, 严禁单独 作业。 第九条抢险救援特种防护 消防员参加抢险救援战斗时, 应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和危险特 性,按照防护等级佩戴相应特种防护装备。 (一) 通常情况下, 必须着抢险救援服, 佩戴抢险救援头盔、 消防护目镜、 抢险救援靴、 抢险救援手套, 照明灯具等防护装备。 (二) 进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或有传染疾病危险的区 域时,重危区作业人员根据需要必须着特级或一级防化服,轻危 区作业人员应当着二级防化服。易燃易爆区域还应当着防静电 服,防静电内衣、袜子和手套。 (三) 处置压缩、 液化气体泄漏事故时, 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四)进行水域救援时,必须着消防员专用救生衣, 水下救 援需佩戴潜水装具,严禁着消防防护服下水救援。开展冰面救援 时还应着干式水域救援服,并采取相关保暖措施。 (五)摘取马蜂窝时,必须着防蜂服,并佩戴护目镜。 (六)参与地震、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救援时,还应配备 护肘护膝、军刀、防尘口罩、毛巾、雨衣、个人急救包等装备。 (七)进入有核放射危险的区域时,必须着核沾染防护服等 — 4 — 专业防护装具,佩戴个人辐射剂量仪,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 救援行动。 第十条特殊环境针对性防护 消防员在特殊环境作战时,应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 (一)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封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