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小河口煤矿编制单位:小河口煤矿 编制时间:二编制时间:二 0 0 二二 0 0 年四月一日年四月一日 1 目录 前言2 第一部分应急预案2 1 总 则2 1.1 编制目的2 1.2 编制依据2 1.3 工作原则3 1.4 适用范围4 2 组织机构及职责.4 2.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4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4 2.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4 2.4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5 3 预防、预警与监测6 3.1 预警分类.6 3.2 预防、监测7 3.3 灾情报告.8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9 4.1 蓝色警戒(Ⅳ级)处置程序.9 4.2 黄色预警(Ⅲ级)处置程序11 4.3 橙色预警(Ⅱ级)处置程序12 4.4 红色预警(Ⅰ级)处理程序.12 5 后期处置13 5.1 善后处置.13 5.2 社会救助.13 5.3 保险理赔.13 5.4 调查报告和灾后评估.13 5.5 情况通报.14 5.6 灾情通报.14 6 保障措施14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4 6.2 抢险救援装备、物资.14 6.4 抢险救援资金保障14 6.5 制度保障15 6.6 责任追究.15 7 宣传培训16 7.1 安全宣传与预案培训.16 2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前 言 为提前预防、有序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 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及防治方案。 1总则 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 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矿员工和公众的生命 安全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 展,特制订本预案。 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国务院《国 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小河口煤矿 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1.3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分级启动、科学施救,在 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 3 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 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 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积极开展地 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矿井自救与救护队救援相 接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矿井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 同社会应急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 矿井 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完善应急 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 应急抢险救援效率,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 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 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 1.41.4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织金县小河口煤矿在雨季期间引发山洪、 山体滑坡、 地表下沉、塌陷、裂缝、岩层移位岩石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2.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指 挥部办公室组成,总指挥由矿长担任,成员由矿各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矿总工兼 任。 2.2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时,矿长、副矿长、总工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 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 者,在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 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 2.32.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和 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井应急救援资源。 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技术人员参加救援工作,协调 5 医疗机构开展救护工作。 事故灾难扩大或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与上级部门联系,请求相 关救援力量和设备增援。 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42.4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下设 5 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生产矿长,主要由矿成立的辅助救护队、井上、下所有需 要的基层队组组成,负责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行政保管,主要由后勤、地面机动人员、食堂等人员组成, 负责后勤保障,为事故抢险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治安组 组长:保卫科长,由保卫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 的正常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稳定。 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矿医疗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临时性对伤员的抢救工作,并 及时请求支援,提出抢救方案,必要时将伤员送市、区医院救护。 物资供应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由供应科全体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的 一切物资,保证供应。 6 3预防、预警与监测 3.13.1 预警分类预警分类 按照地质灾害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根据地 质灾害的稳定性及危害性将地质灾害分为四级。特大型地质灾害为一 级,大型地质灾害为二级,中型地质灾害为三级,小型地质灾害为四 级,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志。 特大型地质灾害为红色预警(Ⅰ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死亡3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 失 1000 万元 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4)其他影响较少的地质灾害。 大型地质灾害为橙色预警(Ⅱ级):(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 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的灾 害险情; 中型地质灾害为黄色预警(Ⅲ级):因灾死亡3—9 人,或受威胁 人数 100-500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500 万元,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5000 万元的地质灾害。 7 小型地质灾害为蓝色预警(Ⅳ级)因灾死亡 1-2 人,或受威胁人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