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范本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 考试管理中心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 License Examination Administration 工作程序手册 颁发日期:2008-4-20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 工作程序手册(RV003) 经民航总局飞标司批准执行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目录 民航总局授权 书 4 主任 声 明 . .5版本更新记 录 6 有效页清 单 7手册发放清 单 8 第一章考管中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 责. 9 第 二 章民 用 航 空 器 维维 修修 执执 照照 / 证 书 及 考 试. 13 第 三 章考 试 申 请 条 件 和 执 照 / 证 书 的 申 请 条 件. 16第四章报名,考试,颁证流 程. 19第 五 章考 试 报 名 和 受 理 程 序. 20第六章考试程 序 24 第七章 执照/证书的申请,受理,颁发和续签程 序. 29第八章执照更换和补发程 序. 34第 九 章信 息 和 档 案 管 理. 35 第十章 考试委任代表 的遴选办法及其职 责. 37第十一章执照考试专家委员 会. 39 第十二章 执照考试题库的编辑 ,修 订和管 理. 43第十三章考点的建立和管理程 序. 44 第十四章考试的设施设备和人员要 求. 48第十五章罚 则 51 第 十六章附 录 52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3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民航总局授权书 为加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及考试的管理, 进一步贯彻维修人员执照培训与考 试分离 的原则,提高维修和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 ,根据 CCAR-66 部和民航飞函 (2002)437 号文件,特授权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称为考管中 心)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民航总局飞标司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方面的技术支援机构, 开展维修人员 执照管理的 研究工作.制定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及其持续修订工作. 根据 CCAR-66 部的要求,与飞标司持续适航监察员一起实施航空器维修人员, 修理人员执照基础 部分和维修管理人员证书的考试工作. 并授权考管中心在民航总 局飞标司批准的考试委任 代表专家库中挑选考官执考(口试和基本技能考试) . 根据 CCAR-66 部要求对执照基础部 分考试申请人资格和执照初次/续签申请人资格 进行审查. 协助飞标司建立执照考试档案, 持照人员档案和“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系 统“ ,并进行管理和维护. 授权的各项工作必 须严格按照民航总局飞标司批准的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 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 册》进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并随时接受民 航总局飞标司的监督和检查. 民航总局飞标司 授权人: 2002.10.12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4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主任声明 作为“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 (以下称“考管中心)主任,我在 此正式声明: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是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 航空器 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R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人 , 员执照, 维修管理人员书申请指南》 (AC-66R1-01)《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 , 和委任单位代表》 (CCAR-18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管理办法》 , (总局飞发(2005)10 号)及相关的咨询通告和民航总局飞标司授权工作的具体要求编 写的,该程序手册强调对民 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执照基础部分考试进行全面的质量管 理,并建立考试和执照的计算机 管理系统. 考试管理中心按本程序手册有关规定接受民航总局飞标司的检查 . 本程序手册 由考管中心负责制定和修改,并报飞标司审批后生效. 我将严格的按照本程序手册规定做好 各项工作, 并经常检查下属对程序手册的贯彻 执行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保证考试和执照管理工作质量,并随 时接受飞标司的监督检查.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 主任: 日期:2002 年 11 月 (签字)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5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版本更新记录 版本号 Rev 001 Rev 002 Rev 003 颁 发 日 期 插 入 日 期 责任人 2002.11.25 2006.4.30 2008.4.20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6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有效页清单 章 次 页 次 日 期 章 次 页 次 日 期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7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手册发放清单 发放日期 单位或个人 民航总局飞标司 华北管理局维修处 华东管理局维修处 东北管理局 维修处 西南管理局维修处 西北管理局维修处 中南管理局维修处 管理局维修处 考点 考 点 考点 厦太考点 考点 考点 考点 广汉考点 考点 海航考点 考点 考点 考点 考点 考点 飞标培训中心 册数 负责人 联系 手机 传真 注:手册修订批准后,及时通知手册持有单位和个人并更新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8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第一章 第1条 概要 考管中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称“考管中心)是从事民用航空器维 修执照,部 件修理执照基础部分和维修管理人员证书的指定执考单位.受民航总局飞标 司直接领导,是 飞标司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方面的技术支援机构,负责执照基础部分考 试大纲,考试题库及 其持续修订工作,并对执照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考管中心主要负责执照考试管理, 题库管理,经历审核(考试申请,执照申请和续 签) ,执照颁发,档案管理,考官选派,考试计 划等工作,具体考试工作由各考点负责. 考管中心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 人.下设考试管理, 题库管理,执照和档案管理及 行政和财务管理四个岗位及下属 20 个考点.根据考点性质, 分为民航地区管理局考点, 中国民航总局批准的 CCAR-147 培训机构考点和其他航空公司 考点, 根据考点性质不同, 监考要求不同,见第六章第十条监考. 考管中心组织结构如下图 所示: 考管中心主任 考管中心副主任 执 题 库 试 管 理 理 管 理 理 管 案 管 档 务 考 和 财 照 政 和 行 地 区 管 理 局 考 点 点 考 点 机 构 考 其 他 147 第2条 考管中心主任职责 (1) 接受民航总局的授权, 贯彻执行民航总局颁发的与考管中心工作容相关的 版本号:5.0 日期:2008-4-15 第 9 页 共 53 页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管理中心工作程序手册 法规规章,适航管理程序及咨询通告. 对工作程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