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报批稿)》
Q/LB.□XXXXX-XXXX ICS 67.140.10 CCS X55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1264—2024 代替DB 32/T 1264-2017 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 Quality grading of Tianmuhu baicha 2024 - XX - XX发布 2024 - XX - XX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2/T 126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T 1264-2017《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与DB32/T 1264-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 2762、 GB 2763、GB 23350(见第2章)。 b) 增加了卷曲形天目湖白茶感官要求(见5.2,2017版的5.2)。 c) 修改了碎末指标,改为粉末指标,并修改了限量值(见5.3,2017版的5.3)。 d) 增加了“食品安全指标”要求。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见5.4)。 e) 增加了“净含量”要求。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见5.5)。 f) 删除了保质期的要求(见2017版的第10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茶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茶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溧阳市天目湖玉枝特种茶果园艺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红波、魏继燕、余辉、蔡超、王栋、陈伟、濮爱玉、李磊、周旭凯、陈慧萍、王永芳、濮学栋。 本文件于2008年首次发布,201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6 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目湖白茶的术语和定义、鲜叶原料要求及分级、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 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目湖白茶 Tianmuhu baicha 以溧阳市范围内种植的‘白叶一号’或‘中白1号’等白化茶树芽叶为原料,经摊青、杀青、回潮、做形(理条或揉捻)、烘干等工艺制成的绿茶,分为扁形或卷曲形绿茶。 4 鲜叶原料分级及要求 4.1 特级 以一芽一叶初展为主,鲜叶完整,叶色转白。 4.2 一级 以一芽一叶~一芽二叶初展为主,鲜叶完整,叶色转白。 4.3 二级 以一芽二叶为主,鲜叶完整,叶色转白。 5 产品要求 5.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T 14456.1的相关要求。 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要求,扁形天目湖白茶应符合表1的规定,卷曲形天目湖白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扁形天目湖白茶感官要求 级别 外 形 内 质 条索 色泽 整碎 匀净度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特级 挺秀微扁 玉绿、显金 匀整 匀净 嫩香馥郁 鹅黄明亮 鲜爽回甘 玉白明亮、茎脉翠绿 一级 挺直略扁 嫩绿、显金 匀整 匀净 清香 嫩黄绿明亮 鲜爽 嫩黄明亮、茎脉显翠绿 二级 尚挺直略扁 绿、尚显金 匀整 匀净 栗香 黄绿明亮 尚鲜爽 黄绿明亮、脉绿 表2 卷曲形天目湖白茶感官要求 级别 外 形 内 质 条索 色泽 整碎 匀净度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特级 紧细卷曲 玉绿、显金 匀整 匀净 嫩香持久 鹅黄明亮 鲜醇甘爽 玉白明亮、茎脉翠绿 一级 紧结卷曲 嫩绿、显金 匀整 匀净 栗香 嫩绿明亮 鲜醇 嫩黄明亮、茎脉显翠绿 二级 尚紧弯曲 绿、尚显金 匀尚整 匀净 栗香 黄绿明亮 鲜尚醇 黄绿明亮、脉绿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水分(质量分数)/% ≤ ≤6.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7.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6.0 粉末(质量分数)/% ≤ ≤1.0 5.4 食品安全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5 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备样 6.1.1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 6.1.2 样品制备按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按GB/T 14487和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的检测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的检测按 GB 5009.4的规定执行。 6.3.3 水浸出物的检测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 6.3.4 粉末的检测按GB/T 8311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组批 以同期加工、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7.3 抽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4 出厂检验 7.4.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