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第四章教学内容
第四章资金流量核算 第一节资金流量核算的基本问题 _、资金流量核算的对象及不同核算范围 (一)资金流量核算的对象 收入分配交易和金融交易 (二)资金流量的概念 1. 狭义:金融交易流量 2. 广义:金融流量、收入分配流量和收入使用流量 (三)资金流量核算的模式 1. 仅就金融交易编制资金流量表。 2. 以总储蓄为起点,核算范围从金融交易扩展到非金融投资及其资金筹集。 3. 将核算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包括收入分配交易。 (四)中国的资金流量核算 1. 核算模式:模式3 2. 核算结构 (1)实物交易核算:覆盖从增加值创造到非金融投资的资金收支流动过程。 (2)金融交易核算:就国民经济过程中的金融活动进行核算。 二、资金流量核算的基本框架和规则 (一)资金流量表的基本框架 资金流量表简表 机构部门 非金融企 业部门 金融机 构部门 政府 部门 住户 部门 国内 合计 国外 部门 合计 交易项目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运 用 来 源 经常性交易和平衡项目 增加值 收入分配交易 可支配总收入 消费支出 非金融资本交易和平衡项目 总储蓄 非金融投资 资金余缺 金融交易和平衡项目 净金融投资 金融交易 (二)资金流量核算原则 1.复式记账方法。 2. 权责发生制原则。 3. 以现期市场价格作为计价依据。 (三)平衡关系 1. 各部门内部的平衡关系:来源列数额合计=使用列数额合计 2. 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每个交易项目各部门来源方合计数额=使用方合计 三、资金流量核算(实物交易)的基本问题 (一)核算内容 新价值的创造一增加值的分配一收入的使用一储蓄的使用 (增加值)(可支配收入)(消费+储蓄)(投资) (二)核算规则 1. 记录时间:权责发生制 (1)收入分配流量:在收入支付责任认定时间记录。 (2)消费流量:按照消费品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记录。 (3)固定资产形成: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生产完成的时点记录;企 业购买外单位生产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到本企业的时点记录。 2. 计价:市场价格 (1)如果双方约定了价格,则按照约定的价格记录 (2)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首先应按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价格记录 (3)如果没有同类交易的价格,则按照生产成本来记录 (4)对于公共服务等非市场产出,应按照生产成本来记录。 第二节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 一、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范围 (一)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内容 1. 收入分配核算:以增加值为起点,反映增加值如何通过不同途径分配给各经济主体 单位,形成各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收入。 2. 收入使用核算:以可支配收入为起点,反映各机构部门用于货物服务消费的支出以 及由此形成的收入节余。 (二)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范围与生产核算的范围 收入分配与使用核算的范围是由生产核算的范围确定的:只有生产核算所定义的生产 活动,其产生的价值才能成为收入分配核算的对象,其产出才能成为收入使用的购买对象; 只要是生产核算定义的生产,其产生的价值必然要参与收入分配过程,其产出就会作为收入 使用(消费或投资)的购买对象。 (三)注意事项 1. 收入分配和使用活动都属于经常性交易,本身不会引起资产负债存量变化,据此可 以和积累活动区别开来。 2. 收入分配的主旨是凭借各种手段对生产中创造价值予以分配,形成可资消费使用的 收入,其本身不创造价值,据此可以和生产活动区别开来 3. 收入分配只是为了形成可用于消费的收入,本身并不是货物服务使用,据此可以与 收入使用(消费)以及积累活动区分开来。 二、“分配的基本流程 三、“初次分配核算 (一)收入初次分配核算的内容 收入初次分配反映机构部门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换性分配交易,以及各部门对原始收入 的占有状况。包括收入形成核算和原始收入分配核算。 (二)收入形成核算 1. 收入形成核算的内容 收入形成核算的目的是立足于收入的创造者一一生产者,根据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对 生产所做出的贡献大小,表现将增加值在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割的结果。 2. 雇员报酬(compensation of employees ) (1)定义 生产者根据雇员在核算期内所完成工作,应向后者支付的现金或实物报酬总额。 (2)内容 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其他劳务收入等,还包括生产单位为员工向社会保险计划 交纳的社会保障缴款 不包括对其员工所发放的困难补助或救济等。 3. 生产税净额 (taxes less subsidies on production and imports) 4. 营业盈余/混合收入(operating surplus/mixed income) (1)定义 增加值减雇员报酬和生产税净额的余额,是增加值中分配给资本要素所有者的部分。 (2)总营业盈余与经营盈余 总营业盈余-固定资本消耗=净营业盈余 (三)原始收入分配核算 1 .原始收入分配核算的内容 立足于收入接受者核算各机构部门在一定核算其内获得的生产性收入。 2. 财产收入(property income) (1) 定义 资产的所有者因将其拥有的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而从对方获得的回报。 (2) 理解要点 ① 产生财产收入的资产只是让渡了使用权,而没有转移所有权。 ② 产生财产收入的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和有形非生产资产,不包括生产资产。 (3) 类型 ① 利息(interest):金融债权类资产所有者应收的一种财产收入,是按照双方达成的 金融契约的条件,债务人在给定时间内有义务支付给债权人的金额,不包括本金偿还。 ② 红利(dividend:企业已分配的、归股票和股权所有者应收的财产收入。准公司所有 者所提取的收入也记录为红利。 ③ 外国直接投资再投资收益(reinvested earnings on FDI):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未分配利 润中按照股权比例应属于外国直接投资者的部分。 ④ 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收入(Property income attributed to insurance policyholders:保险专门 准备金用于投资之后取得的收益。 ⑤ 地租(rents) : 土地或地下资产的所有者从承租方获得的收入。 3. 原始收入与国民总收入 (1) 原始收入(primary mcome):经过收入初次分配之后获得的生产性收入的总额。 公司 原始收入二^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支付-生产税净额)+财产收入净额 住户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支付-生产税净额) +劳动者报酬收入+财产收入净额 =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