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社会活动综合测评办法32
国际学院社会活动测评管理办法(试行稿)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成才成长,提高 综合素质,为学生评估提供依据,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制定国际学院 社会活动测评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本测评办法,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结合国际学 院学生社会活动情况制定。 第二条 凡具有国际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均有社会活动综合测评的 权利和义务。各班级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按照学院团 总支提供的证明开展测评工作,须班主任审核后上报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条 测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的原则。各位老师同学有权利和 义务对测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该学期综 测社会活动成绩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部分社会活动测评加分细则 第四条(一)这里的社会活动是指承担学校、学院工作、参加科技活动、文体 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 (二)社会活动的基础分值为60分,按测评规则加减分值后得出每个学 生的测评分值。 (三)加分项目 奖励分 8—10 6—8 4—6 2—4 0 - 2 注:一级: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正、副主席; 二级:校学生会正、副部长,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党支部委员, 团总支副书记,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 三级:校学生会干部,学院团总支委员,学生联合会正、副部长,社团各 协会正、副会长,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 四级:学院学生会干部,团支部、班委委员; 五级: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干部、信息员等。 多项任职者,按最高分加分,不再重复加分。 2 .参加科技、体育、文艺活动和各类活动竞赛获奖加分 获奖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优秀奖 省部级以上 10 7 5 4 3 2 2 市、校级以上 7 5 4 3 2 1 1 学院级 5 4 3 2 1 1 1 说明: (1) 上述活动、竞赛是指学院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正规活动、竞赛(以主办单 位正式文件为准\社团举行的活动应降一级加分,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加分; (2) 参加4人以上的集体项目获奖者,按获奖等级降一级加分(最低1分), 组织者另加3分。4人以下集体项目获奖者按实际获奖等级加分。 (3) 在同类型活动、竞赛中多项获奖者可重复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多 次参加上述活动、竞赛但未获奖者加1分; (4) 体育比赛破记录者在上述标准上另加3分,集体项目另加2分; (5) 参加科技创新类活动,获校级奖励同学每人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15 分。 3. 思想道德素质加分 (1) 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受学院级表彰加3分;受校、市级表彰加5分;受省 级表彰加7分; (2)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等行为表现突出者,可酌情加1-7分; (3) 义务献血一次加3分;两次加6分;(非学校组织的献血活动,需出具献血 证明、证书等有效证件)b 多项获奖可重复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4. 其它加分 (1) 在校报发表文章每篇加2分,院报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最高不超过7 分; (2) 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加7分; (3) 获得专利或被采用的科技发明加20分; (4) 学生在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比照思想道 德素质获奖等级加分。 (5) 学院级以上宿舍评比获奖者,每人一次加2分。 学院内宿舍评比加分: a、AAA级宿舍舍员每人加5分,舍长加6分; b、AA级宿舍舍员每人加4分,舍长加5分; c、A级宿舍舍员每人加3分,舍长加4分; d、优秀个人加5分。 宿舍所有加分项目不可叠加,按最高分加分。 (6) 参加校内其他学院组织活动的学生每张加分证明加1分,最高不超过7 分。 (四)减分项目 1. 受留校察看处分减10分,受记过处分减7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减5分,受 警告处分减3分,受通报批评减2分; 2. 在学院以上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卫生不合格、夜不归宿、违章用电的宿舍成 员,每次每人减2分; 3. 班级以上组织的义务劳动缺勤一次减5分; 4. 班级以上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减5分。 第五条 所有加分项目累加结果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按照100分计,考核时 由各个班主任按照实际得分排名。 第六条测评分值分专业按年级排序 第七条 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在下学期前三周内将测评表报学院团总支。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未列项目各班级上报所在党支部和学院 团总支审核备案,经研究决定后进行加分,并上报校学工办备案。国际学院团总 支对本办法保有解释权。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国际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