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系统综合应急预案
经发系统综合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3应急工作范围 1.4 应急工作原则 1. 5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 1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 2应急机构运转原则 3 监测预警机制 3. 1监测预警信息 3. 2监测预警报告 3. 3预警行为 3.4异常情况识别 4 应急响应 4. 1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 4. 2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4. 3新闻报道 4.4 应急岗位实行自动代位制度 5 应急工作保障 5. 1 应急信息保障 5. 2 应急技术与法律保障 5. 3 应急资金与后勤支持保障 6 附则 6. 1 名词术语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6. 3 制定与解释部门 6.4 预案实施和生效 1 总则 1. 1目的 保障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 紧急状态,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1.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 发展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3 应急工作范围 1. 3. 1 组织我市工业能源领域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阶 段经济政策的制定;负责我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和调节,做好煤电油等生产 保障要素及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配合运输部门做好运力的协调 工作;监控药品等国家应急储备资源;提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恢 复阶段经济政策建议。 1. 3. 2 参与应对我市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应急调运等;保障煤、电、油和重要原 材料以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的有效供应;配合物价部门通过实施价格干预措 施或紧急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1.3.3 参加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组织有关物资保障,制定紧急状态 保障我市社会基本生活和经济运行秩序的对策。 1.4 应急工作原则 厦门市经发系统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贯彻集中决 策、统一指挥,体制完备、运行有序,反应快速、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形成 合力,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1. 5 应急预案体系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经发系统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工作基本原 则、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应急响应基本程序等基础性内容,形成对我市总体应 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其他部门应急预案的综合性支撑。为满足特定工 作需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分别制定单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支撑性 程序文件,对特殊工作要求分别做出具体规定。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 1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厦门经发系统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 工作组构成。主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 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 机制。 2. 1. 1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成立“经发系统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局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参与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 紧急状态的处置工作。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领导指挥 全系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综合分析我市经济领域各类预测预警信息,正确判 断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连锁 反应,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报告市委、市政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 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由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2.1.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局 经济运行处,各有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办公室职责:负责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应急物资保障的综合管理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市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 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主要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 理;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协调,提供煤、电、油及重要生产原料等保障; 配合运输部门做 好运力的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建议;建设并管 理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分析预测、预警 信息等,提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 议。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应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一名副组长兼任,经济运行处处长任常务副主任, 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 2. 1. 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根据市经济发展局内 部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分别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监控协调应急资源,服 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重要物资生 产和储备、经济政策调控、产业政策协调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2. 2 应急机构运转原则 2. 2. 1 依法行政。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 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规则。 2. 2.2 资源共享。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时间、类型、程度 和范围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对由厦门市经济发展局负责管理的物资、商品、 信息等资源要及时沟通情况,保证应急调用及时有效。 2. 2.3 分工协作。按照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现有机构和职责基础 上,合理确定应急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应急工作机制与现有处室职能分工的有 机结合,体现分工负责特点和效率优先原则,发挥全局应急协调整体优势。工 业经济运行监测由经济运行处室负责,煤油生产保障由能源管理处室负责,电 力生产保障由经济运行处室负责,医药储备由行业规划处室负责。 2. 2.4 协同配合。在厦门市经发系统应急体制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中, 留有横向和纵向接口,牵头事项做好组织协调,参与事项积极沟通配合;建立 应急预案联系制度和应急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与各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 业、行业协会的信息传递渠道以及预案备案制度,开展交流和培训。 3 监测预警机制 3. 1监测预警信息 建立和完善各类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经济运行动态、产业安全等 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2 监测预警报告 监测预警范围内异常现象、异常原因初步分析、动态趋势判断(消失、持 续、扩大)、预防措施建议。如异常情况由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引发, 则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有关方面采取的主 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 措施建议等。 3. 2. 2 报告程序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有关处室(专项工作组)按职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监测预警情况、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有关重要信息。各区经贸局和 重点企业、行业组织(协会、联合会等)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可以直接报告厦 门市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