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二级人事制度分配管理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二级人事制度分配管理方案(2009/2012年) 第一章总则 根据学校2009-2012年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结合学院自身特点,经学院党政工 集体讨论,特制订学院2009-2012年两级管理分配方案。制定分配方案的原则是: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发挥学院人力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科专业的发展,全面提高经济管理学院的综合竞争能 力,促使学院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走在全校的前列。 第一条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分配方案制定先对教学 和科研工作合理量化打分进行相关经费切块分配,管理工作暂时不打分,其相对 应的经费切块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后进行分配。同时,分配制度应做到公开、透明、 规范和程序。 第二条 为便于考核、管理和分配,学院各类教学、教辅人员划分为如下几 种岗位: 1、专职教师(科研教学型教师和教学科研型教师) 2、行政管理人员(二级学院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系(部)主任、教研室主 任、教学主管、科研主管、教学秘书、院办秘书、实验室人员) 3、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4、外聘人员(专职班主任、外聘任课教师) 第三条对于不同岗位上的教师,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及相应的激励机制。 确定岗位后,应采取“打破平衡,承认差别,奖勤罚懒,鼓励冒尖和适当照顾弱 势群体利益”的原则,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立经济管理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人员由院党政领导和 院分工会主席组成,具体负责经济管理学院二级人事制度考核分配管理方案的制 定、修订和解释。 第五条院经费分配管理体制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属院经费分 配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由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各岗位教师的日常工作由对 应的副院长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成立由院领导、分工会主席、学院综合管理办 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组成的二级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成立二级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拟订制度和实 施细则。 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一一孙丽江 副组长:总支书记一一靳磊 成贝:田ij院长张炜、田U院长 天斌、 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一一房晶 分工会主席一一刘莉华管理办主任一一石冶 经济学系主任一一卢仁祥工商管理系主任一一潘红梅 基础教学部主任一一余方管理工程系主任一一张晓红 实验中心主任一一顾凌燕学生管理办公室一一曹东燕 第七条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会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组成的考核领 导小组,负责各系部、教职工的考核和各类优秀的评定。 第四章相关说明 第八条本改革方案及其附件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审议通过,经学校 党委会批准后自2009年9月1日执行,有效执行期为2009年9月1日起-2012年 8月31日止。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特殊情况和未 尽事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学院停止执行原《经管学院二级管理分配制度改革方案(2006-2008 年)》。 第十条学院党政负责人不参与部门分配,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凡病假事假等缺勤一月以上的,停发岗位津 贴、绩效工资;缺勤者,每缺勤一天扣发一天绩效工资,直至扣完;如有旷工, 旷工小于二天扣半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二天及以上者,则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累计旷课达6学时者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女职工产假、教职工脱产进修期间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期(年)各类激励经费切块: 科研考核激励经费切块。按学校给予的分配经费的8%提取,用于我院专兼职 教师(不包括非我院兼职教师)的科研补贴和奖励。 教研教改考核激励经费切块。按学校给予的分配经费的4%提取,用于我院专 兼职教师(不包括非我院兼职教师)的教研教改补贴和奖励。 学生工作考核激励经费切块。按学校给予的分配经费的3%提取,用于我院学 生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奖励。 院长机动经费切块。按学校给予的分配经费的5%提取,主要用于学期中新进 教职工的补贴、学术报告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的补贴、本科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 补贴、计划外课时津贴、教师指导学生各类创新团队补贴和学院内其他合理报酬 等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章附件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专职教师分配方案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教辅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分配方案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分配方案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课时计算办法 上海电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09年8月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专职教师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每位专职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如果不能完成,则 年终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院党政工群讨论后,用一定的 科研成果来抵换课时,但原则上抵换不能超过两学时。 二、学院专任教师类型 为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发展,提高学院综合竞争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将学院专任教师按主岗要求分为以下两类: 1、科研教学型:以学科科研建设为主,兼顾专业建设、教学工作,主要由教 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2、教学科研型:以专业建设、教学工作为主,兼顾学科科研工作,主要由非 科研教学型的教师组成。 若教学科研型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也可转为科研教学型。 三、专任教师岗位工资构成 专任教师岗位工资主要由岗位津贴、学院绩效工资、奖励(科研、教学及常 规工作)和导向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S=A+B+C+D, 式中S为总收入, A为岗位津贴:A=岗位系数*岗位津贴基数, B为学院绩效工资:主要为教师课时工资B, 课时工资B分为理论课(BJ和实验课(B2): 理论课Bl(96*20+(Qi-96) *40)*K (其中Q为理论总课时,K为职称系数。) 实验课B2 = 30WK (其中Q为实验总课时,K为职称系数。) C为奖励 G为超教研教改工作奖励:G=(教师年度实际完成量-学院规定的基本工 作量)*a; a:教研教改奖励基数,根据学校“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 作考核与激励办法”(沪电机院人:2009]178号)进行计算。 Cz为超科研工作奖励:Cz=(教师年度实际完成量-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邓;P:科研奖励基数,根据学校“上海电机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考核与激 励办法”(沪电机院人:2009]178号)进行计算。 G为日常工作奖励:根据各系部年度工作考核,学院给予各系部一定额度 的日常工作奖励(系部主任的工作奖励不包涵在内),具体分配方案由学院制 定。 D为导向津贴:D=导向系数*导向津贴基数。 四、专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 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教研教改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组成。 1、科研教学型: 职称 教学工作量 (课时/周) 教研教改工作 量(分值) 科研工作量(分 值) 教授 3 60 160 副教授 6 40 120 讲师 6 30 80 助教 6 2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