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法律服务合同协议模板
好用的法律服务合同协议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爱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管用的法律效劳合同协议模板,供大家参考学习。 管用的法律效劳合同协议模板1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爱惜,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供应专项法律效劳。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效劳期限 依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供应专项法律效劳。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供应当专项法律效劳之日起,至该工程经乙方论证可行并供应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行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效劳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托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须要乙方律师供应专项法律效劳。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工程的法律问题供应询问看法。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工程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工程是否可行出具法律看法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工程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供应修改看法。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工程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状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供应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托付办理的法律事务供应真实、全面的状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展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恳切信用,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供应法律效劳。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实力的律师为甲方供应法律效劳。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隐私,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隐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展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承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托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供应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阻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那么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担当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担当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担当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供应法律效劳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供应效劳,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紧要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订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担当。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工程的专项律师效劳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那么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那么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管用的法律效劳合同协议模板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开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须要,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参谋。 甲乙双方遵照恳切信用原那么,经协商相同,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效劳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效劳内容为帮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询问、依法供应建议或者出具律师看法书; 2、帮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协商、谈判,进展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托付,签订、送达或者吸取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展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看法,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学问;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效劳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效劳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学问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需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参谋事务。 其次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参谋,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协作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参谋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应的文件材料后,刚好完成托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