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职责
部门工作职责 注:本部门工作职责即为本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职责。 一、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 质量部 职务名称: 质量部部长 直接上级: 副总经理 定岗定员: 部长 1名 本科,工程师 部长助理 1名 本科 分析师 1名 本科 原料入厂、 出厂检验员 1名 大专 检验员 4名 大专 二、部门工作职能: 1. 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负责质量管理体 系中检验的过程控制、检验状态、不合格品控制、质量记录等管理工作。 2. 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确认质量控制点,做好指导工作;参与新工 艺、新技术的技术鉴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 集质量信息,处理质量事故投诉。 3. 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 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 4. 对由于未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技术标准或规 定不认真、不严格,致使产品质量低劣和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5. 对在产品形成过程中由于错检,漏检或误检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责。 6. 由于组织管理不善,在作业中造成延误检验,对影响作业进度负责。 7. 由于未执行首批检验或流动检验,对造成批质量事故负责。 8. 对不合格品管理不善,废品未及时组织隔离存放或处理,影响产品质量 负责。 9. 对统计上报的质量报表,质量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0. 在产品形成中发现的忽视产品质量的行为、质量事故,不反映、不上报, 甚至参与弄虚作假,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11. 对经检验明知不合格,未经沟通签发检验合格证负责。 三、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 1. 负责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监督检查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负责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纠正和预防 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 组织起草质质量部文件,如原料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中间产 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记录等,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3. 协调组织检验工作。 4. 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异常情况的处理。 5. 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收集质量信息,处理 质量事故投诉。 6. 负责产品样品管理,制定储存条件及期限,建立质量档案;负责外送样 品包装。 7. 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及与计量管理部门联系;负责检验仪器、设 备的保管,维护保养维修。 8. 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对质量检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配合公司对新入场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培训。 9. 负责配合国家质检单位完成产品质量检验。 四、部门负责人工作权限 1. 全面行使总经理赋予的质量管理权,有质量否决权,即:按照有关技术 标准的规定,有权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2. 有权组织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检验标准或有关技 术标准、文件。 3. 对购入的形成产品用的原材料、外协品及配套产品,有权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合格与否。 4. 对产品的材料代用有权参与研究和审批。 5. 对于忽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改正, 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6. 对于产品质量事故,有权追查产生原因,视其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7. 对产品形成中产生的各种不合格,有权如实统计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 题要求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8. 对部门人员使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9. 行使职权受总经理的监督. 五、部门主要规章制度 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 一、目的 对进货检验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外购 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到 生产加工使用;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进货的质量要求及验收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进货检验。包括外购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的检验 工作。 三、职责 1. 供应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1) 供应部负责外购产品计划、采购、标识、贮运工作; (2) 供应部仓储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检计划; (3) 供应部仓储人员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 )供应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2. 技术部负责制定外购产品的检验标准和规范; 3. 质量部根据请检计划负责外购产品及样品的检验、试验指导、判定和验 证工作; 四、工作内容 1. 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产品标准》、《包装物入厂检验标 准(钢桶,国标)》(见附件一)、《包装物验收标准》(见附件二)、《钢桶外观要 求》(见附件三)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 项合格率100%, 一般项不低于92%。 3.检验工作程序 供方供货一一〉仓储人员下原材料请检计划一一〉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 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一一〉质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 供方必须将样件、化验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 印件等交由供应部,质量负责人依据化验单等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 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记录》,生产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跟踪。 样品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部,据此做出鉴定报告,供应部通 知供方是否可用及能否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 额。 非首次供货: 由供应部仓储人员通知质量部原材料名称、供应商、数量、来货日期,并 将随货化验单交与质检员;质检员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化验,将检验结 果记录于《原材料检验记录》上,并上报质量主管,由质量主管判断其是否合 格,若合格,签《入库合格证》,准许入库;若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和 处置记录》,通知供应部、生产部、技术部进行协商,决定该批原料让步接收或 退货,将结果通知供应部。 4. 检验工作要求 (1) 采购人员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计划,填写交检批 数量、供货单位等内容; (2) 检验员严格按《原材料入厂检验规程》、技术工艺通知等要求,进行 检查并如实将检验数据填写到《原材料检验记录》上; (3) 检验员将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工艺要求、加 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 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4) 仓储人员必须确认《入库合格证》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 手续。 5. 质量问题的处理 (1) 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2) 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每周依据检验人 员的记录进行汇总,于公司例会提出原材料现状;将原材料质量按月总结,并 于月末质量会议上进行汇报,对存在质量问题进行讨论、解决。 6. 进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