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捐赠协议
定向捐赠协议书 捐 赠 人: 电 话: 受赠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十字会 电 话: 以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协议如下 一、捐赠方义务:向受赠方捐赠人民币 元整,用于为大连市甘井子区 。(2011年-201 年) 二、捐赠方权利:与受赠方合议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公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两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大连市甘井子区 等 运用。( ) 三、受赠方权利:接受捐赠并查验全部权凭证。 四、受赠方义务:接受捐赠款项后,依照捐赠方指定的目标和方式支配运用捐赠款,向捐赠方开据捐赠收款收据。 五、捐赠方在确认捐赠款项到达指定的目标后,对捐赠款的运用可随时进行监控、监督。 双方遵循诚恳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捐 赠 人: 受赠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十字会 电 话: 联 系 人: 电 话: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