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要点
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11 范围 为加强输变电设备的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平安、经济、优质运行,依据安阳电网公司的有关缺陷管理的标准、规程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刚好发觉并有支配地处理设备缺陷;通过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引导基建、技改的设备选型;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大修改造支配;提高设备缺陷的处理水平。 设备缺陷管理坚持“限制源头、刚好发觉、刚好消退”的指导思想。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缺陷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监督考核、统计分析的功能,提高设备缺陷的处理效率。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刚好发觉和处理缺陷。 本规定适用于安阳电网公司所属各单位,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13 术语和定义 13.1 设备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异样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样或隐患将影响: a人身、电网和设备平安 b电网和设备的牢靠、经济运行 c设备出力或寿命 d电能质量 13.2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干脆威逼平安运行并需马上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者。 13.3 重大缺陷: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峻威逼,尚能坚持运行,不刚好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13.4 一般缺陷: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14 职责 设备缺陷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电网公司、供电单位、运行及检修部门(分局)、班组(变电站)四级管理。 14.1 电网公司管理职责 14.1.1 生产技术部是设备缺陷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a)贯彻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相关规定; b)督促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c)对各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缺陷提出处理看法,指导、协调、督促紧急、重大缺陷的处理; d)指导、协调各级部门设备缺陷管理的信息传递、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e)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收集、统计、分析各供电单位上报的缺陷材料,提出处理看法。 f)定期或不定期出版所管辖单位所发生的典型缺陷或故障及处理状况通报,进行阅历沟通。 14.1.2 安阳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职责: a)接到属省调管辖的设备缺陷汇报后,依据调度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b)对紧急缺陷,影响安阳电网主网正常运行方式的,依据电网动态状况刚好进行调整,按《安阳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进行指挥、协调、操作; c)督促相关单位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并按《安阳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d)对属所管辖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提出看法或建议; e)按有关重大事务汇报制度汇报设备缺陷。 14.2 安阳电力试验探讨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试验探讨院)职责 14.2.1 在电网公司生技部组织下,收集、统计、分析各供电单位上报的缺陷材料,提出考核看法和运行管理建议; 14.2.2 依据电网公司生技部的要求,参与各类缺陷的处理或提出处理看法; 14.2.3 对预防和消退缺陷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进行试验探讨。 14.3 供电单位管理职责 供电单位是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管理者和责任者,负责输变电设备的检修、运行及维护管理。 14.3.1 供电单位的生技部门是本单位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为: a)组织协调设备缺陷的全过程管理,督促责任部门刚好消退设备缺陷; b)协调解决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审核责任部门上报的消缺技术措施; c)组织重要设备消缺工作的验收; d)负责设备缺陷管理的信息传递、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e)负责审定技术困难、费用较大的缺陷处理方案。 14.3.2 调度部门的职责: a)依据缺陷的实际状况,刚好实行有效措施,将缺陷对系统的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 b)依据运行部门的看法,结合缺陷类别,支配相应的运行方式,为处理缺陷供应必要的条件; c)依据缺陷类别及缺陷设备的管辖范围,刚好汇报上一级调度部门及本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 14.3.3 运行、检修部门的职责 a)运行部门的职责 1记录设备缺陷内容; 2刚好汇报、分析、分类、汇总设备缺陷; 3依据设备缺陷,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处理看法,组织运行班组对尚不能马上消退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 4督促检修部门刚好消缺,组织或参与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b)检修部门的职责 1刚好组织消缺并按期完成; 2对重大、一般缺陷应提出消缺支配或临时检修支配,组织实施并保证质量; 3对暂不能马上消退的缺陷,应实行补救措施并通知运行部门在运行中加强跟踪监控; 14.3.4 运行班组(站)、检修班组的职责 a)运行班组(站)的职责 1对发生的设备缺陷做出推断,并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 2发觉缺陷应作好记录,并刚好报告运行部门领导和值班调度人员; 3对不能刚好消退的缺陷设备须加强监控; 4对设备缺陷处理的结果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被消退。 b)检修班组的职责 1按支配实施消缺工作并保证消缺质量; 2将在检修(试验)工作中发觉的缺陷及消退状况报告运行部门和本部门领导,并记入设备档案; 3参与设备消缺的验收工作; 15 内容与方法 15.1 设备缺陷的分类原则 15.1.1 设备缺陷依据其严峻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 a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干脆威逼平安运行并需马上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者。 b重大缺陷。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峻威逼,尚能坚持运行,不刚好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c一般缺陷。短时内不会发展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15.1.2 设备缺陷的定性还应综合考虑系统、设备及负荷的性质、状况,也应考虑气候等因素。 15.1.3 为明确设备缺陷性质,削减设备缺陷定性的不统一现象,在本规定的附录中,列举了各主要设备的一些常见缺陷,以供运行部门在缺陷定性时运用。 15.2 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 15.2.1 紧急缺陷 a)消退时间或马上实行措施以限制其接着发展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5.2.2 重大缺陷 a)消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 b)但由于电网运行方式或其他特别状况的限制,无法刚好处理的缺陷,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领导同意及各级调度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特长理时限。在此期间,必需支配缺陷的跟踪、试验、检查或实行措施,以免发展成为紧急缺陷。 15.2.3 一般缺陷 a)属下列状况之一的一般缺陷,应列入下一个季度的生产支配予以消退: 1不须要停电处理; 2可带电作业处理; 3经调整运行方式,使缺陷设备停电但不影响正常供电。 b)必需停电处理的一般缺陷,应在发觉缺陷后的第一次停电时消退。 15.2.4 设备缺陷处理流程详见附录B。 15.3 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 15.3.1 输变电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在各运行单位内部闭环完成。 15.3.2 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应包括缺陷的发觉、报告、受理分析、处理、验收、反馈6个环节,一般流程如附图所示。 15.3.3 各运行单位可依据第5.3.1条和第